樂居財經訊6月22日消息,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洪濤股份”)新增一則裁判文書。
原告方為廣東環宇建材有限公司,被告方為洪濤股份。經審理查明,原告作為供應商(乙方),被告作為采購商(甲方),雙方于2021年1月26日共同簽訂《華為培訓學院區項目商鋪精裝修分包工程龍骨及配件采購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提供龍骨及配件,被告支付貨款。
法院認為,原告依約履行完供貨義務,被告確認收貨后應及時予以支付貨款,但在履行支付部分貨款后對剩余款項一直未給付,已構成違約。
裁判結果顯示被告洪濤股份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廣東環宇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貨款51188.4元及利息。
洪濤股份成立于1985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為劉年新,注冊資本為12.49億元,經營范圍包含室內外裝飾設計;建筑幕墻設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建筑幕墻工程施工等。該公司大股東為劉年新,持股27.06%。該公司自成立以來涉及司法案件1552起,其中80.28%為被告,26.55%得案件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
(責編:鄧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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