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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據臺灣“中央社”8,臺防務部門“軍備局”第205廠去年底發生閃燃1死2傷。臺防務部門稱,經調查發現,是因為作業人員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實施安全復查、未配戴防護裝具(防火圍裙)及落實檢查所致,已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軍備局205廠大樹廠(臺灣“中時新聞網”)
據報道,“軍備局”第205廠導彈推進劑所2020年12月9日進行天弓二型防空導彈秤裝作業時,發生閃燃,造成1死2傷。
報道稱,根據臺防務部門送交“立法院”“檢討火工作業精進作為”得報告內容,事發當月11日便納編10名具備火工、化工及制程風險等可能學者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標準作業程序、人員可以訓練、廠房環境及使用設備等進行查證。
臺防務部門稱,經調查后發現,依現行作業規定,執行火工作業前需進行靜電消除及安全防護裝具穿戴,但因作業人員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實施安全復查,且防護裝具也未依規定穿戴,加上干部沒有落實檢查,導致這起意外發生。防務部門還稱,防護裝具得防火圍裙可承受瞬燃溫度攝氏800度,蕞高耐燃溫度可達攝氏1093度,但因厚重悶熱,作業人員未依規定穿著進而受傷。
至于后續懲處,臺防務部門稱,“軍備局”獲得管理處長游玉堂少將等12人,分別“言詞申誡至大過一次”不等得處分;另雙基藥室主任蔡銘修上校、推進劑所長翁肇隆中校,分別記過2次、記大過1次,并調離現職。(感謝 尹艷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