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李毅恒
今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征求期間: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1日。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目標,“十四五”期間,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套數占新增住房供應套數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而在其附件《2021-2023年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城市名單》中,杭州就被歸為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
這就意味著,在“十四五”期間,杭州的新房中有30%是保障性租賃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用于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以及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等。
同時規定,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已經開工或建成的住房轉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的,可以適當放寬面積標準,戶型面積大的可以按間出租,適合改造成小戶型的應予以改造。
其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據了解,杭州也正在積極組織開展全市保障性住房租賃摸底調查工作,同步推進《杭州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擬定工作,并計劃于10月底前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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