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馳而不息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的觀念已深入人心,“兩山”理念為綠色、生態、可持續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但仍有部分地區存在臨近檢查突擊整改,未能有效做到環保常態化,給部分企業創造了可乘之機。常態化推進環保工作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一、存在問題及現狀
一是違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現象還有所發生;二是日常的巡視檢查力度不夠,未能及時對疑似污染地塊進行排查,對轄區內涉危廢企業的排查頻次和管控力度不夠大;三是監管形式單一,調查大多采用現場排查的方式,人力物力缺乏,極大影響排查監管效率;四是宣傳工作不夠到位,僅限于采用傳統媒介進行宣傳,未能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普及有關環保法律知識的活動,企業或群眾的法律法規意識淡薄。
二、問題原因及分析
一是工作效率有待提高,發現即治理的思想不夠深入;二是還存有懈怠的思想,“撞大點”“碰大運”的思想未能完全排除,心存僥幸心理;三是監管治理與處罰手段不夠強硬,對部分涉事企業處罰力度不夠,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四是不能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缺乏相關人才的培養和專家的引進,“非現場”執法手段開展監督、管理和服務未能廣泛普及;五是環保部門未能與其他部門有效溝通、對接,工作的開展和銜接不夠順利、順暢,制定方案不能有效做到職責分明,導致工作進度可能會有拖延甚至延誤;六是環保工作有時還停留于書面,自查自糾的思想意識不強,有時還停留于解決上級督察反饋的系列問題,不能做到多去實地考察調研,問題發現不夠及時。
三、下一步解決措施
(一)、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對已經確定疑似污染地塊進行更加詳細的調查,完成具體的調查報告,對風險影響較小的地塊可以忽略,對需進行生態修復的地塊抓緊進行風險評估,拿出修復方案。
(二)、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監管。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涉及企業,企業采樣方案均通過專家評審并進行備案,且調查報告要通過專家評審并向上級備案。
(三)、危險廢物排查整治。開展工業廢料廢液等危險廢物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嚴格進行排查監管,對涉危廢企業輪次開展現場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并限期整改,對屢次排查發現問題或拒不整改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二是將危廢產生單位均錄入信息管理平臺,專人負責每日對危廢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同時通過定期規范化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涉危企業監管。
4、推進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加強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協調聯動機制,通過污染地塊信息系統對信息進行共享,有效防范污染地塊的再開發利用。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持續開展危險廢物隱患排查,加強對重點企業危險廢物指導培訓,落實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的規范化管理要求。抓好固廢管理,加強固廢信息平臺日常監管,提升智能監控體系安裝、管理水平。
5、扎實開展各項環境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檢查涉水、涉氣、涉危險廢物等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狀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落實等方面情況。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堅持系統檢查和突擊抽查相結合,加強環保現場執法檢查,加大日常監管力度,著力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環境安全。
6、認真做好部門協同和普及宣傳工作。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認真做好環保違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和移辦工作,并跟蹤督查,確保環境違法案件得到真查實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通過開展線上線下活動,多普及法律法規意識和違法成本,使企業和群眾的法制意識逐漸深入,自覺對自身的日常行為進行約束,共建優良干凈的土壤環境。
7、運用科技手段精準發現違法問題。采用“遠程執法+現場取證”的環境執法模式,破解排污企業分布廣、數量多、現場檢查取證難、抓現行難等環境執法難題。加強涉農區域紅外視頻監控系統的使用,對發現的火情及時處理處置。探索建立無人機飛檢隊伍,全面建立立體化、多層次、全覆蓋監督檢查機制,形成空中無人機全方位監控與地面隊伍網格化巡查相結合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