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發文人:孫嘉夏 每經編輯:陳俊杰
8月17日晚間,匯鴻集團(600981,SH)發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江蘇匯鴻國際集團中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錦公司)經營的電子通信設備貿易業務發生部分合同執行異常,可能導致公司產生損失的風險。中錦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中天科技(600522,SH)、中利集團(0002309,SZ)訴至法庭。
專網通信業務近期持續爆雷,涉及上市公司十余家,而匯鴻集團、中天科技與中利集團正是其中三家。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匯鴻集團、中天科技和中利集團在發布通信業務爆雷公告時,均未披露彼此為交易對象。
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
匯鴻集團表示,2021年11月17日和12月22日,中錦公司兩次與中天科技簽訂三份《設備定制合同》,共計六份合同,由中錦公司向中天科技采購多網融合應急通信基站(MIEC?30A),兩次的合同總價均為9957萬元。
合同簽訂后,2021年11月19日和12月25日,中錦公司兩次向中天科技開具了合同總額的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雙方于2021年7月21日辦理了貨物所有權交接手續,中天科技承諾中錦公司可要求對與合同約定不相符的貨物辦理退貨。
但該公告稱,經初步質量檢測,中天科技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中錦公司認為,因中天科技交接的貨物有多項重大缺陷,符合雙方合同、補充協議、承諾書約定的“退款退貨”的條件。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錦公司于8月12日向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解除與中天科技于2021年11月和12月簽訂的6份《設備定制合同》,判令被告向原告退還兩次支付的貨款共計1.99億元。
此外,2021年3月29日,中錦公司也與中天科技簽訂3份《設備定制合同》。但中錦公司稱,中天科技前期交付的貨物,已出現質量問題,因合同產品的同一性,有理由認為中天科技生產的此批貨物仍然不能達到質量標準。因此,請求判令解除與中天科技于2021年3月簽訂的三份《設備定制合同》,判令被告退還合同項下已支付貨款9979萬元。
除與中天科技的糾紛外,中錦公司還將中利集團訴至法院。中錦公司與中利集團于2021年2月4日簽訂三份《設備定制合同》,中利集團應當在收到中錦公司承兌匯票后175個日歷日交貨,但截至公告日,已過約定的交付期,中利集團仍未向中錦公司交貨。
因此,中錦公司請求判令解除與被告中利集團簽訂的三份《設備定制合同》,判令中利集團退還合同項下已支付貨款9987萬元。
三方此前均未披露彼此為交易對象
據中天科技7月22日重大風險提示公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通江東電科通信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高端通信業務相關合同執行異常,截至6月30日,合并口徑預付款項21.35億元對應原材料供應商交付不及預期、應收賬款5.12億元逾期、扣除已收到的預收款項后剩余未交付存貨貨值11.07億元。
中天科技披露的上游供應商為浙江鑫網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下游客戶為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神禾)。
7月23日晚,匯鴻集團公告表示,中錦公司經營的電子通信設備業務存在部分合同執行異常的情況。截至公告日,中錦公司應收賬款逾期金額1.96億元,扣除已收到預收貨款后剩余未交付的庫存貨值1.77億元,扣除已收到預收貨款后后續可能增加存貨的金額1.78億元,上述事項可能導致公司產生損失的風險。
匯鴻集團在公告中并未披露上游供應商,僅披露了同樣為航天神禾的下游客戶。
7月28日晚,據中利集團公告,公司涉及與上海電氣(601727,SH)業務逾期應收賬款合計5億元。中利集團參股19%的江蘇中利電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利電子)存在部分通信業務相關合同應收。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利電子涉及逾期應收賬款合計8.8億元,該業務的材料預付款項7.7億元。
中利集團在該公告中披露的上游供應商為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寧波鴻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游客戶為上海電氣。此外,中利集團的應收賬款部分涉及到的客戶中同樣有航天神禾。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三家上市公司均未披露彼此在通信業務上有貿易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