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人注意!
要對“樓道停放電動車”動真格了!
8月起,由應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其中涉及的樓道停放電動車問題備受關注。
按照《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沈陽市消防救援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處罰數額將綜合考量違規的事實、性質、手段、后果、情節和改正措施等因素,依據相關部門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確定。
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共發生電動車火災6000余起。最近一個電動車在電梯內突然起火的視頻更是讓人心驚膽戰。
“太可怕了,大火幾秒鐘就著起來了,電梯內躲也沒處躲,跑也沒處跑……”在沈陽市于洪區一處居民小區,劉先生對發文人說。劉先生居住的是一幢高層,平時他總能看到有人推著電動車上電梯,他說:“以前也沒當回事,還多次和電動車一起上上下下,自從看到電動車起火的視頻,就再也不敢了,如果有人推著電動車進來,我寧可等下一班電梯。”
發文人調查發現,和劉先生一樣,很多居民都遇到過此類問題。“《規定》出來后,我們意識到了電動車進樓的安全隱患。但由于怕影響鄰里關系,也沒好意思當面提出來,最多把《規定》的新聞在業主群里轉發一下,希望電動車主能主動改正,但是收效甚微,一些人還是我行我素。”王女士說。
沈陽市消防救援支隊相關負責人提示,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或充電的行為,應及時向物業服務企業反映,要求其予以制止或向屬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大隊舉報。為便于相關部門后續處理,建議提供真實有效的能夠反映違規行為發生時間、地點、違規行為人情況等信息。
物業解決不及時怎么辦?
很多居民還提出這個問題。
為此,沈陽市消防救援支隊相關負責人也特別指出,對于“物業發現電動車違規存放或充電,但不作為”的情況,《規定》指出,“接受委托的高層住宅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違規行為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消防救援機構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上述職責的,市民可向屬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大隊反映。
“電動車不上樓,應當有個安全的地方存車充電。”一位車主提出建議。
接下來,沈陽市消安委將重點針對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同時也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積極推動電動車集中存放點及充電樁建設,從源頭上解決樓道停放電動車問題。
來源: 沈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