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我國科學院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2021年我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初步候選人名單。值得注意的是,每位院士增選初步候選人的名字后面,不僅有年齡、專業、工作單位等信息,還有具體的推薦人姓名或推薦渠道。這一舉措在院士增選環節尚屬首次。
科學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是我國科學技術和工程科技領域的最高學術稱號,保證院士增選的公正性與科學性,不僅對于維護院士群體的聲譽和社會形象至關重要,對于國家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大有裨益。
近年來,院士增選工作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無論是對微軟、百度、比亞迪等多位民企技術領袖敞開大門,還是將煙草院士、官員院士等拒之門外,都引起網民們的熱議。其輿論指向均是要讓真正具有最高學術水平與學術貢獻的人戴上院士這一桂冠。
院士評選風波不斷,主要癥結在于院士本是學術榮譽,但在現實中卻與實際利益脫不了鉤。除了院士本人享受的國家和地方津貼之外,一旦當上院士,就是無可爭議的學術帶頭人,參與各種課題的申報和評選,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有相當大的決定權,尤其是一些重大課題,金額可能高達上千萬、上億元。一些高校、科研機構競相用高額的年薪、科研啟動費、安家費來聘請院士。為了當上院士,個別人不惜學術造假,一些單位也發動資源為“產出”院士創造條件。
給予院士學術榮譽和物質獎勵,體現出了全社會對知識的尊重,但在潛在的現實利益面前,更需要院士不僅僅學術水平經得起考驗,還要學風正派、品行端正。
院士增選公示假選人相關信息,是為了接受社會監督,避免候選人學術不端、材料造假,但事實上,院士所涉及專業領域,一般群眾很難對實現有效監督,而此次增選公示具體的推薦人姓名與推薦渠道,則更強化推薦責任,以保證增選的有效性。
院士候選人由院士和學術團體提名,其目的是去除行政化,強調學術性。但是,提名推薦不能一推了之,理應 “誰推薦誰負責”。提名者既要對候選人的學術水平負責,也要對其非學術表現,包括道德品行、學風等情況負責。甚至,如果提名對象出了問題,還應承擔連帶責任。這樣,提名者會更加謹慎,寧缺毋濫,有利于院士增選真正選出德學兼備之人。
文/廣州日報評論員 譚敏
圖/我國科學院網官圖片(圖片說明:我國科學院第二十次院士大會召開)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