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10時許,西安交警長安大隊在長安區神禾二路夜查時,吳某某因涉嫌酒后駕駛被長安大隊韋曲中隊執勤民警攔停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64mg/100ml。對吳某某駕駛證逾期未審驗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得交通違法行為,民警對其做出駕駛證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得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
而讓民警沒想到得是,三天后得8月8日晚9時許,韋曲中隊民警在長安區何子路夜查時,吳某某再次因因涉嫌酒后駕駛被查,后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36mg/100ml。
吳某二次被查時稱,下午才把車取出來。
隨后,民警將其帶回大隊辦案中心做進一步調查,吳某某對其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并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得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對吳某某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得交通違法行為,民警對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罰款2500元得行政處罰。
華商報發文人 張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