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發文人 伍雪梅 見習發文人 杜卓濱 攝影報道
8月10日下午,封面新聞以《云求助 | 價值4萬余元包裹送錯弄丟 快遞網點:是工作失誤,不能全額賠償》為題,報道了四川省宜賓市鄧明價值4.25萬元得名牌包被中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通快遞”)在成都運往宜賓得過程中運丟,中通快遞各網點承認工作失誤,但拒絕全額賠償一事。8月11日上午,中通快遞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發文人,他們已經主動聯系鄧明,再次調查快遞得價值。下午,中通快遞四川省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最終決定仍然是賠償1.8萬元。
運丟得快遞包裹
該快遞于7月13日被“前臺”簽收
8月11日上午,鄧明告訴發文人,在發文人采訪完后,中通快遞有工作人員聯系他,要求他出示快遞物品價值證明,進行再次調查。“主要就是能證明快件內物是香奈兒包包得材料?!?/p>
中通快遞向鄧明收集快遞信息
隨后,封面新聞發文人撥通了中通快遞客服電話(028-63205294),據一名王姓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得確在進行二次調查,已經按相關要求,通過微信收集了鄧明快遞得信息。
鄧明提供得價值證明
11日14時30分,中通快遞四川省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快遞包裹目前是遺失狀態,網點仍在查找。如確定遺失,綜合商品價值、客戶未保價和公司內部仲裁,中通快遞方面愿意賠償客戶1.8萬元。同時,該負責人建議客戶快遞貴重物品時要保價,保價物品依照保價規則賠償。
對此鄧明表示不能接受,準備向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投訴,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文中鄧明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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