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財經新勢力#
制造業會計核算時如何區分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飲料制造業,哪些屬于原材料,哪些屬于低值易耗品?
工廠是飲料制造業,目前倉庫有香精、添加劑、空塑料瓶、純凈水、瓶蓋、瓶身標簽等,這里面哪些屬于原材料?哪些屬于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
解答:
對于制造業,凡是構成產品本身的材料或輔助材料,都應作為“原材料”核算。“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主要核算不構成產品本身,是制造企業可以重復使用的,但是又不滿足“固定資產”核算的物資。
飲料制造業,提問列舉的香精、添加劑、空塑料瓶、純凈水、瓶蓋、瓶身標簽等,如果是最終構成產品本身的,就應在“原材料”中核算。
對于用于儲存或周轉用的較大塑料桶(瓶)等,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周轉使用,但是又不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就可以在“包裝物”中核算。
對于飲料制造行業,在生產、儲存、銷售等環節使用的貨物托架等,也是周轉使用,如果也不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就可以在“低值易耗品”中核算。
實務中,為減少會計科目,對“包裝物”科目也可以不單獨設置,而是將“包裝物”直接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