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經濟出現問題的時候,金融產品會相繼爆雷,包括最劣質的P2P,然后蔓延到垃圾債券、信托等,甚至有部分銀行理財產品也出問題。正常情況下,除了銀行存款和國債,其他產品都沒有保本保息這一說法。
但很多踩雷者氣憤難平,認為國家應該為他們的損失買單,但小馬讀財認為風險無法憑空消失,需要全體參與人買單,理由如下:
【一、責任不是單方面】
市場參與者主要包括普通投資者、金融機構、政府監管機構,按照某些人的邏輯,一旦出風險就必須由國家買單,這顯然不合理。
比如P2P的風險可能與平臺老板有關,他要違規,國家是攔不住的;另外該平臺可能是正規經營的,但市場環境不好,P2P劣質信用貸實在做不下去了,這當然不能由國家買單。
【二、等于由老百姓買單】
其次,單純由國家買單不符合邏輯。國家的錢是全體納稅人的錢,市場主要參與者是投資者和金融機構,出風險后不應該讓其他沒有參與的人負責吧。舉個反例:
趙薇和某上市公司合謀杠桿收購,讓很多韭菜跟風買入上當受騙,這些投資者應該怪誰呢?
首先是自己利欲熏心,看到明星就跟風;
其次是趙薇極其詐騙同伙。
【三、自己救自己】
當出風險后,金融機構本身有問題肯定救不了你,而國家監管肯定是滯后的,所以最先救自己的只有靠自己。通常有兩種方式:
一是用經濟手段救自己,包括跟金融談判回款方案,同時分散投資彌補之前的虧損;
二是用司法途徑,當碰到詐騙犯,這是唯一的選擇。
【知識點總結】
綜上,遇上投資踩雷問題,首先想的是自身以及金融機構的問題,別動不動怪到國家頭上,更不能隨便拿納稅人的錢來彌補投資者的損失,反過來,投資者賺了會給普通納稅人分紅?
【本知識點視頻案例(來自2021年7月1日《風險早知道》)】
根據中信證券對于城投債凈融資情況的研究,永煤事件到2021年5月16日期間,區域信用較差的河南、遼寧、云南、天津城投債分別凈償還198億元、202億元、415億元和783億元,而區域信用較好的江蘇、浙江凈融資額超過2500億元。
在此情況下,地方政府希望通過設立信用穩定基金來化解國企債務風險,增強投資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