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善于學習一門知識,很像學習一種語言,要學習形成和轉換句子的規則,要學習詞匯,要學習標點符號,等等。在所有像學科、教材、符號系統這樣的學習中,像語言學習一樣,有令人感興趣的特點:所學的東西,最初超出學生所知的范圍。
傳統的反心靈論的心理學家長久以來用以逃避技能和勝任力爭端的說法是,盡管看樣子常識可資證實,但學習的“真正”解釋,必須在分子水平上,即分離的刺激和反應以及它們的聯系、強化作用、概括作用等方面去找。
在常識的水平上進行普通的學習,不過是個管理的問題,不過是弄清楚怎樣依靠強化作用的恰當相倚性或接近條件的安排,按正確的方式把適當的要素結合在一起。我們相信,這是個基于經不起實驗室檢驗或教室檢驗的很荒謬的觀念、錯的、得莫名其妙的學習模型。
當我們說人們學習技能時,意味著什么?技能最簡單的形式是感覺運動的(使用工具、開車等等),其獲得的形式稱得上技能運動,必須認識任務的特點和目標,有適用于完成任務的手段;有把這種信息轉變為行動的方法,有獲得使追求的目標與眼前達到的狀態進行比較的反饋方法。
這個模式非常近似用計算機解題的方式,非常近似神經系統內控制自發活動的方式。這個觀點的前提是:反應不是”獲得的”,而是為了符合意圖或目標,為了符合就這樣的情境像這樣的目標進展而制定的一套規范去構造或產生的。
按這個意義來說,當我們學習像技能這樣的東西時,其真正的性質是:我們掌握種類繁多的可達到目標的適當方法——There’s more than one way to skin a cat。我們學會各種方法去構造許多反應,構造配合我們所掌握的適于達到目標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