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設計的照明方式是指照明設備根據安裝位置或光線分布和照明效果而形成的一個基本系統。就安裝位置而言,可分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等。就配光和照明效果而言,可分為直接照明和間接照明。
在城市照明設計中,為了節約能源,增加經濟效益,提高照明質量,選擇合理的照明方式是很重要的,它也關系到整體的藝術效果。
一般照明:只為照明而采用的基本照明方法,不考慮局部特殊需要和特殊效果。
局部照明:根據建筑某些部位的特殊要求,通過對照明分布和照明造型的處理,設定一定范圍內照明燈的照明方式。
混合照明:是由前兩者組成的一種新型照明方式。點線面結合照明,強調照明的藝術處理,在一定意義上,也是城市照明設計中應用最廣泛的照明方式。
通過光線的分布和照明效果,我們可以將其細分為直接照明和間接照明:
直接照明:直接照明用于照亮被照亮的物體和表面。這種照明方式的優點是亮度更集中,效果更明顯。但不當的照明會產生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比如被照物體的強烈反射造成的光污染,眩光控制不到位等等。
間接照明:通過一些載體、造型、燈具的二次組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直接照明帶來的不良問題,在視覺感官上也能給人更好的夜景照明享受。但布線、安全等細節也需要根據不同建筑進行控制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