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發生至今已有491天。據了解,目前,3名被告與3名受害方就該案中的民事部分已達成賠償協議,傷者王交通將獲賠600余萬,兩名死者家屬各獲賠200余萬。
2019年7月3日,河南省永城市譚明明醉酒后駕駛瑪莎拉蒂轎車搭載劉松濤、張小渠,飛速追尾一輛等綠燈的寶馬車,寶馬車瞬間起火。事故造成2死4傷。寶馬車上3人中,后排座上的2名男子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全身大面積燒傷。2020年1月16日,該案在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超5小時,未當庭宣判。
2020年1月1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曾透露案件情況。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行駛并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并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為嚴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系主犯,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表示擇期宣判。
醉駕司機譚明明生于1996年,事發時剛畢業未就業。被撞后燒傷的寶馬車駕駛員王交通當時31歲,燒傷面積達40%,已經接受過植皮手術。
而2名死者生前同為當地一人力資源管理局工作人員。2020年5月20日,其中一名死者賈文華的妻子喬女士告訴記者,事發后,她和兩個兒子的生活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