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回函康得新股民 聽證會后兩方面推進審理工作
新京報訊(記者 肖瑋 李云琦)2月9日,康得新股民林泉(化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收到了證監會的回函,“今天上午十點,接郵局通知,回文日期是2月6號?!?/p>
林泉提供的證監會回函文件及郵寄信封
證監會回函文件顯示,在2019年11月19日舉行的聽證會后,證監會持續推進本案的審理工作:一方面,認真研究康得新及其代理人提交的陳述申辯意見,進一步梳理案件事實和在案證據材料;另一方面,要求江蘇證監局補充核實情況和提供證據。
林泉表示,去年12月,自己曾和另外數名康得新股東前往證監會,遞交了一份上萬字的材料,材料主要關于對證監會去年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不同意見。林泉認為,這次回函應該是針對上述材料的遞交以及當時與證監會進行的會談做出的。
自2019年1月起,康得新接連出現債務違約,銀行賬戶等相關資產被債權人不斷查封,經營舉步維艱,與此同時,康得新創始人、康得新大股東康得集團實控人鐘玉在去年5月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又于12月,經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因涉嫌犯罪被執行逮捕。
這一背后是一起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典型案例。去年7月5日,證監會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康得新存在虛增利潤總額119億元、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等多項違法違規事實。
其中,康得新大股東康得集團利用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分別于2014年至2018年非經營性占用康得新資金65.23億元、58.37億元、76.72億元、171.50億元和159.31億元。不過,《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并未對康得集團占用資金的余額及去向進行說明。
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康得新向證監會申請召開聽證會,經過兩次延期后,聽證會于去年11月19日在證監會召開。聽證會的主要爭議集中在監管部門和康得新對于虛增119億利潤的數額和虛假業務等問題的判定上,聽證會的最終結果將影響到康得新是否直接退市等問題。截至發稿,該次聽證會暫未有公開結果。
目前,康得新股票已自去年7月5日收盤后停牌至今,股價報3.52元/股。
編輯 徐超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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