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17年前的“非典”陰影漸漸從很多人的記憶中消退,我們好像忘記了食用野味給人類帶來過多么沉痛的傷害,武漢華南海鮮市場儼然一個小型野生動物園,折射出人們對野味的獵奇心理。而這些來路不明的野味中并沒有通過嚴格檢驗,私自屠宰的行為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危機,特別是這些野生動物中所攜帶的病毒、細菌、寄生蟲,不要說食用,有時候只是在獵捕或者屠宰時接觸到皮膚也容易導致感染。
1月14日下午,浦東公安分局在查處惠南鎮一處地下賭場時,發現參賭人員周某形跡可疑,隨手拎著的兩只塑料袋內散發出淡淡的血腥味。打開塑料袋一看,立面竟是8只血腥的不明鳥類尸體。此時的周某還在遮遮掩掩、含糊其辭,在被民警口頭傳喚到派出所后才終于承認,這8只鳥都是他自己張網捕獲的野鳥!隨后,公安機關在周某的住處查獲已被屠宰的鳥類14只及捕鳥網6張,另在老港鎮老蘆公路滬南公路東南一樹林內查獲周某預先布設的捕鳥網2張。經區野生動植物鑒定中心鑒定,本案查獲的22只死亡野生鳥類的品種為棕背伯勞、珠頸斑鳩、山斑鳩,均為國家“三有”(有益的和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保護鳥類。經區林業部門證明,周某使用的8張網具均為禁用工具。
據周某交代,2019年12月他購買了8張捕鳥網,并將其中的2張架設在樹林內狩獵野鴿子、野鳥等野生禽類,捕獲的野生禽類經私自宰殺,一部分在附近菜場作為野味出售,一只野生禽類可以賣到十幾二十元,還有一部分用于個人食用。案發當日他提著宰殺好的8只野生禽類準備到菜場售賣,在路過地下賭場時沒忍住賭癮一頭扎了進去,沒想到卻被公安機關逮個正著。
2月7日,上海鐵檢院對浦東公安分局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以涉嫌非法狩獵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本案是上海鐵檢院成立危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專辦組后辦理的首起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