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公共場合不戴口罩不聽勸,重則有可能被處以拘留
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公共交通運營管理單位對未佩戴口罩的,應當進行勸阻。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馬瑾倩)目前出現個別人員出入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且因不聽勸阻引發沖突的現象。對于這一情況,北京市司法局局長李富瑩表示,對于不聽勸阻甚至引發矛盾沖突的人員,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2月7日,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舉行。會上李富瑩介紹,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要求,賓館、飯店、文化娛樂場所、商場超市、公共交通場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地鐵、公交等公共交通運營管理單位對未佩戴口罩的,應當進行勸阻。
其介紹,實踐中,對不聽從勸阻,甚至引發矛盾沖突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輕則處以警告,重則有可能被處以拘留。
其表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不只是政府部門和醫療機構的事,我們每一位公民都有參與和配合的義務。“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都應當主動學習預防知識。勤洗手、戴口罩是專家推薦的預防感染的有效方式,每個人都應本著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遵循、帶頭踐行。
新京報記者 馬瑾倩
編輯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