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東莞12月30日電(李映民 李純)記者30日從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東莞中院”)獲悉,近年來該院以問題為導向,從以法官命名的新型合議庭開始,到審判團隊模式的深化推廣,在5年的改革實踐中,探索出了一套具有東莞特色的審判團隊創新模式。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正式提出全面組建審判團隊的要求。東莞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城市,案多人少一直是擺在東莞法院面前的現實難題,巨大的結案壓力成為了東莞中院進行審判團隊改革的內生動力。
2015年10月,一位東莞法官的名字突然在公眾媒體引發極大的關注。“程春華新型獨立合議庭”的誕生,讓其命名法官——程春華一下子成為了媒體焦點。
“當時我們案件實在太多了,如果不積極改革,提升辦案效率,老百姓意見一定會很大。”程春華說,在迫切的改革需求下,東莞中院打破原有模式,首次組建了以資深法官命名的新型獨立的合議庭。這種新型合議庭按照3:3:3的比例,由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組成,賦予了法官更大的審判自主權,大大提升審判效率。
圖為新型合議庭 李映民 攝隨著司法改革進入深水區,審判團隊試點法院數量逐漸增多,其組建和完善的道路上要面對的難點也不斷凸顯。經過幾年的實踐,東莞中院對審判團隊的創新探索也在不斷深入。
2018年在全國司法改革進入全面配套和縱深推進階段的時候,對東莞中院審判團隊改革的方向也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討論。“新型獨立合議庭的改革不僅要繼續,還要全面推廣和深化。”最終,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超一錘定音。
2018年初,在總結原有新型獨立合議庭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東莞中院進一步打破審判業務庭職能分工,組建了6個刑事、17個民事審判團隊,將包括法庭領導在內的全部刑事民事審判人員,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按照“3:3:3”或者“3:3:2”的模式組建審判團隊,完全打破原有靠行政級別配置資源的模式。
“審委會委員、庭長都要編入審判團隊辦案,幾乎全院的資深法官都回歸審判一線,所有審判團隊都在同一個平臺上,形成了一種良性競爭,大大提高了審判效率。”程春華說。
2018年東莞兩級法院法官人均結案數413.1件,同比上升23.29%;2019年上半年法官人均結案數164.01,同比上升24.9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