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匯豐銀行早前接連被暴徒破壞,一名長期吸服冰毒的無業男子于2019年12月底,聲稱不滿匯豐“凍結”支援暴徒的賬戶,用鐵鉗破壞匯豐一間分行的玻璃、自動柜員機等。他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1月16日在粉嶺法院被判入戒毒所。辯方并稱獲某“組織”協助,可賠償匯豐全部維修費。
案情指,被告王某(33歲)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到上水中心商場的上海匯豐銀行理財易中心,先用鐵鉗損壞2個廣告燈箱、5塊強化玻璃,繼而破壞1部入票機、2部存款機及4部自動柜員機。期間,他手部受傷,逃至附近時被警員截獲拘捕。
控方指匯豐重新估算,確定維修費共20萬港元。辯方指,王某愿意向匯豐賠償全部維修費,并獲得一個“組織”支持,已帶著現金到庭,準備支付給匯豐。
但署理主任裁判官表示,他只能據《裁判官條例》頒下不超過10萬港元的賠償令,因此著辯方自行與匯豐商議賠償問題。
裁判官考慮王某有毒癮,遂判他進入戒毒所。辯方在散庭后表示,協助被告賠償的“組織”拒絕透露身份,目前有待匯豐會否同意直接收取賠償金,還是通過民事索償方式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