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吳花燕,24歲,身高1米35,體重只有43斤,吃五年辣椒拌飯,每天2元的生活費,眉毛掉光、四肢消瘦、身世凄慘,這些都是她身上的標簽,經過媒體和一些慈善平臺宣傳介紹,這個女孩最近迅速占據了網絡熱度,也得到了大量的善款捐助。
僅中華兒慈會通過9958這樣一個救助中心為吳花燕籌集超過100萬元,某短視頻賬號籌集45萬元,而其他的捐款渠道統計算來也有超過20萬元的數額。但是直到13日吳花燕離世,她所在的醫院僅收到9958打來的2萬元錢。
日前,隨著女孩吳花燕的離世,大家開始關注,相關的報道是否片面夸大?女孩是否得到了妥善救助?善款眾籌和使用又是否規范?
1月15日晚,《央視財經評論》節目邀請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 和央視財經評論員劉戈 ,共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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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善款怎么花 誰說了算?
劉戈:做慈善更需要嚴謹的操作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 從目前的事實來看,9958這家機構的募款行為,可能還有不嚴謹的地方。因為用了大家捐助的善款,所以捐助人對款項的使用會特別關心。9958作為一個公益機構,在網站上其實也有對應的捐助項目,其中捐助條款說明,如果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治療終止,其他款項可以用在別的項目上。
這種說法,符合慈善法等相關法律方面的規定。但問題是,9958通過自助平臺進行了募款,大家的認知習慣,就是錢捐給誰就是給誰,它不是公益募捐,是我對特定人的一種救助。這個時候,如果錢沒有全部給她,大家就容易提出質疑。
所以我認為,作為一個公益機構,在進行公益行為,尤其是募款時,一定要嚴謹。
岳屾山:善款募集有目的 依法依規使用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岳屾山: 在募捐的時候,一定要公布募捐的目的、用途等等信息。在募捐之后,按照所公開的用途和目的進行使用,是善款的正常使用。
按照慈善法的規定來講,如果捐給慈善機構,它有這個項目,你捐給這個項目,它在終結后還有剩余,這個款項要用于相近或類似的救助項目,它滿足的是慈善的功能和使用。
但是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捐款人都以為錢是直接給個人的,一般大家所理解的給個人就是個人的錢,慈善機構沒有發言權。其實要看,當時所簽訂的募捐協議是怎么約定的,以及網上的捐贈是否有協議或特殊約定。有就按照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目前爭議可能就會比較大。
有的人認為應該按照慈善的本意,給其他需要幫助的人;還有人認為,這種捐款就是《民法》意義上的贈予,贈予給人家,人家就有處置權,應該給受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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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變成比慘 傷害了誰?
岳屾山:誠信是基石 公開透明是核心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岳屾山: 目前來看,夸大甚至捏造事實騙取同情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因為如果不編個慘故事,可能沒有人同情或者捐款。
但是結果是什么呢?編得慘得到錢,編得不慘收不到錢,那下次就只能編得更慘。到最后可能會變成,募捐信息全是假的,一旦爆發后,大家發現原來全是假的就不再捐了,社會互助的公信力就沒有了。
所以,在慈善事業中誠信是基石。不管是募捐者,還是平臺、機構,都應該是誠信的主體。應該依據事實來進行陳述,大家再看需要捐款與否;另外,花錢得花得明白,得公開和透明,如果沒有誠信和公開透明,那慈善事業肯定會受到很大的打擊。
劉戈:別讓“賣慘”籌善款透支社會愛心
央視財經評論員 劉戈: 現在靠“賣慘”來籌集善款,這樣的做法的確會透支社會的愛心。如果老碰到這種事情,會影響捐贈的積極性。
現在是不是通過政府對于慈善機構的更嚴格監管,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呢?我認為未必,這個過程需要社會各方通過不斷自我整改、修正、互相監督,讓它慢慢實現正規化、信息透明。水滴籌的網站上,有個黑名單制度,列出那些失信的籌集人。如果去夸大病癥或隱瞞財產,就會進入黑名單。
我希望社會有更多公益機構,通過互相透明化監督,逐漸地實現整個生態的健康發展。
主播收評: 已經離世的貴州女大學生吳花燕特別喜歡寫詩,她在最后一首詩中寫到,“在這個冬天里,我忘記了來年還有一個春天,忘記了桃花開放的樣子”,她之前還寫過“在貴州最高的屋脊,種上一片深海色的海洋,在那里會有一艘豐衣足食的小船,帶我駛向遠方”。
下一個春天到來之前,吳花燕已經駛向遠方了,帶著滿滿的愛和感激,或許還有那么一點遺憾,這個社會從來不缺乏善良,我們缺的只是良性機制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