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11章 有之為利,無之為用
【經文】三十輻①共一轂(gǔ)②,當其無,有車之用。
埏埴(shān zhí)③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鑿戶牖④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考注】①輻:木質車輻條。②轂:車輪的中心部分,有圓孔,可以插軸。③埏植:和泥制作陶器。④戶牖(yǒu):門窗。
【考譯】三十根輻條集中在車轂周圍,車轂中間留下車軸穿孔(無),才有車的功用。揉摶粘土作器具,留足空虛(無)才能盛東西。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撐起空間(無)才能住人。所以“有”只提供條件,“無”(空虛)才發揮作用。
【導讀】早在第1章老子就提出了“無”和“有”兩個概念,并認為“無”比“有”更為根本。本章以車、陶、房作比,從“用物”角度進一步闡述了“有”和“無”的關系,闡明只有兩者的結合才有器物的作用,進而得出“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的結論,提出“利用”的概念。老子重點強調“無”之用,而目的則是闡述自己的“無為”理念。
【辨析】“有”“利”“無”“用”是本章的關鍵詞和理解難點。
有,有形的東西,即以物質形態存在的事物,如車輻條、陶壁、窗框窗格。
無,無形的東西,即不以物質形態存在的事物,如轂的空無(孔)、陶瓷的空無(容積)、門窗及整個室內的空間。
利,帶給人們便利的資產。
用,資產發揮功能和作用。
常人眼里只盯著“有”和“實”,無視“虛”“空”“無”。老子通過具體的器物作比告訴人們,“有”和“實”是事物功能的條件和憑借,事物的功能(“用”)卻在于“空”和“虛”。
造車,沒有車轂中心的孔就不能安裝車軸,就造不出車子;陶器,沒有了空虛就盛不下東西;房子,沒有空虛就不能采光通風和住人。后二者,“空無”不僅必須有,而且越大越好,這樣盛東西才多,住得才寬敞。可見,器物的實體是載體,是器物發生作用的條件,器物的空虛才是它發揮功能的關鍵。
“用”字的本義就是“用無”。“用”字源于“桶”,而“桶”即是“空”“無”,直到今天“用”字也還是中空的網格。房子是用其空無,造車輪是用其空無,我們開車從大橋駛過,防護欄對安全的保障作用也是這種“無”。
人類所有的用物,不管用什么,用的都是“無”而不是“有”。比方說,如果用的是“有”,喝茶為什么要濾掉有形的茶葉?如果用的是“有”,服藥為什么要濾掉有形的藥渣?酒逢知己千杯少,難道我們喝的僅僅是有形液體嗎?酒文化、茶文化,懂得古人的用心了吧?還有用兵,“上兵伐謀,不戰而屈人之兵”,用的僅僅是兵員和武器嗎?謀略、威懾等等,這些“無”才是用兵之靈魂。水力,我們看得見的水及水的急緩,用的卻是看不見的“力”;電力,看得見的是設備,用的卻是看不見、摸不著也不敢摸的電。想一想,人們用物都特別重視品質、喜歡名牌,這個“品質”是什么?“品牌效應”又是什么東東?
死的東西如此,活的東西亦如此。比如鼻子就是一個用“無”、用“空”的器官。從力學的角度看,人的行走、鳥的飛翔,直接用到的只是足和翅,但沒有直接用到的手和尾,卻時時為行走和飛翔掌握方向。雞蛋孵化,雞蛋為有,受精為無,而“受精”這個“無”恰恰是問題的關鍵,具有決定性意義,是規律所在。
做事,除了要善用有形物之“利”,還要學會善用無形之“技”。“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授之以魚只救一時之用,授之以漁則可解一生之需,“漁”便是“無”之大用。“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文化軟實力”等等都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的。所以,莊子說:“無用者,正所以為大用也;有用者,其用有盡,無用之用,其用無窮,故能成為大用。”
做人,除了肉體,還要重視靈魂或者精神這個“無”,保持心靈的“空”“無”,這才是人生最大的富有,理想信仰是人生的指路明燈,也是強調“無”的作用。
圣王用道,貴在用無。圣人治理天下,也要以“無為”之用,統御萬物之有,以“道之虛”用“物之實”,以道之“無”用物之“利”。“行不言之教”是用“無”,“處無為之事”也是用“無”,所有的“無為”都是用“無”。
人們所能看得見摸得著的“有”,只是事物有用的憑借,而無形無影的“無”,卻往往是功用之源,也正是事物的真正意義所在。正是有了“無”,“有”才能發揮作用,無形的東西、無形的部分才是決定性的。所以,老子最后一句總結說:“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這是本章的結論和主題。
遺憾的是,人們的本能性情限制了自己的眼光,重視用“有”卻忽視用“無”,只知事物一時之用,不識長遠之用,善于用小而拙于用大。
【悟道】做“空”自己方能做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