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兒周圍有一個A(男),和他老婆B離了,離婚原因聽我奶奶說是B在外面有人了,要和A離婚,A去B娘家把她接回來,但是不到半個月B又走了,后來還是離了。
你以為主角是B嗎?不是,是A。
離婚后A到廣州工作,做裝修,在那里認識了一位女老師C,大概是A長的年輕好看,人又勤快,C看上了他,且不嫌棄他只有初中學歷。接著A的騷操作來了,A向C隱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騙C自己沒結婚過。
結婚后不久,C懷孕,這時A向C坦白自己離過婚,并且有一個女兒,C很生氣,要離婚,但是被A哄好了,覺得已經離過了,只有一個女孩子好養。后來C和A回老家看父母,才發現A不僅有一個女兒,還有一個兒子,這下炸鍋了,不僅要離婚,還要把孩子打了。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更狗血的來了,A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哄好了C,C沒有和他離婚。但是條件是A要和C單獨在廣州生活,除了過年或者家里有事,其他時候不可以回來。兩個孩子由爺爺奶奶養大,并且日常開銷也由爺爺奶奶負責,A不可以管他們。也就相當于這倆孩子沒了爸爸。這件事由我奶奶用來教導我以后找對象一定要知道家庭情況,不能被騙。所以第一次我只知道A騙了C。后來又問了奶奶,第二次才知道全部情況,聽完我真得目瞪口呆,心情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