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如果結婚證像身份證一樣有期限,該有多好,先是一年的試婚期,一年后再續簽5年,20年,30年的。
如果兩個人相處融洽,合適就續簽。不合適了,就各自安好!有孩子的共同撫養,沒孩子的一別兩寬。
也有人說這是夫妻的不負責,還有人說一輩子太長,過得不好,一分鐘都是煎熬。
很多婚姻問題是戀愛中是看不出來的,一旦結婚了,各種臭毛病都出來了。因為戀愛時,雙方沒有約束,隨時可以分手離開,所以在對方面前展示的都是自己最好的一面。
而結婚了,有些人就暴露了本性,面對生活瑣事,柴米油鹽,爭吵避免不了。男人對孩子不管,對家不顧,他覺得反正有老婆了,女人又比男人更愛孩子,他就感覺把女人一輩子套牢了,為所欲為,又懶又沒責任心,最后女人還得賺錢養家,還得生兒育女,還得收拾家務,還得伺候公婆,還得不到男人一點關心和體貼。
活生生的把自己逼成了黃臉婆和怨婦。
現在離婚,還有30天冷靜期,甚至有家暴的夫妻,冷靜期沒過,命都沒有了。
還有些夫妻,過不下去,又離不了,女人舍不得孩子,男人舍不得保姆式的妻子,男人該瀟灑就瀟灑,而女人始終擔心著孩子,操持著家務。
別人都說夫妻吵架,最難受的是孩子,我認為不是,我認為最痛的是妻子,吵完后,男人可以出去和哥們吃吃喝喝唱唱唱歌,誰也不管。
而女人不行,女人含著眼淚也要哄孩子,邊哭還要邊做飯,怕孩子餓,怕自己的情緒影響孩子,怕自己沒能力給孩子最好的一切。
她,才是最痛苦的那一個人。
所有的委屈和痛楚,只能自己往肚里咽。不是不想走,只是往哪兒走,娘家不是家,婆家沒有家,當初不聽父母話,如今,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往前爬……
一紙結婚證,捆牢了一輩子,有多少人逃不出,又過不好,有多少女人有抑郁癥,有精神病,日子度日如年,過得很苦!
所以才有那么多帶孩子走極端的年輕媽媽,如果她一個人走,她舍不得孩子,怕孩子在世上受苦;如果她不走,她覺得過不好,每分鐘都難熬。
離婚的話,男人不同意,又怕孩子受傷,自己又沒能力撫養,就干脆把孩子一起帶走……
特別是那些遠嫁的女人,結婚容易,離婚難,離娘家遠,過不好,離不了,心里有苦說不出,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往前爬。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里面的人想出來,外面的人想進去。
你不愿意種花。你說:“我不愿看見它一點點凋落”。
你不想養貓貓狗狗,你說:“怕它們老了,分別時你會舍不得,會哭“。
因此,為了避免傷心,你避免了一切開始。
有多少未婚的人害怕婚姻的。在街頭的采訪調查數據來看,大多數女人說:找不到適合自己結婚的人,我寧愿高傲的單身!婚姻,絕不將就!
確實,現在優秀的女孩太多,有房有車,有能力,沒必要去把自己過得那么狼狽不堪。
如果婚前她是用蘭蔻,香奈兒,吃餐廳海鮮,但是為了你,她愿意改用大寶,雅霜,愿意陪你吃路邊攤,前提是你值得她改變,你讓她看得到未來,是支潛力股,否則,她憑什么愿意陪你吃苦呢。
一個女人如果一開始不是因為金錢而愛上你,不嫌棄你窮,那么,她同樣不會因為金錢或你貧窮而離開你,但她一定會因為你對她不好而心寒,選擇離開你的……
婚姻有保質期,那么,能不能續簽期限呢?或者在離婚時,在離婚證上注明離婚原因:家暴、出軌、犯罪等等,不要讓下一位踩坑了。
恐婚的女人太多了,不是因為不愛,而是不敢,沒得到幸福就算了,怕還丟了命……
今日討論:你認為結婚證如果有期限的話,你愿意最多續簽多少年?你對你的婚姻滿意嗎?評論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