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車運輸安全操作規程
1、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非電機車工不準操作電機車。
2、司機必須熟悉掌握所駕駛機車的機械性能及原理,確保運行安全。
3、司機必須堅持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服從調度指揮,任何情況下不準將機車交無證人員駕駛。
4、司機必須嚴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后應對機車、礦車詳細檢查,只有認定機車三有完好(照明、警鈴、剎車)連接器和電流保護裝置處于正常狀態,方可使用機車,不準在行駛中交接班。
5、電機車司機應對電機車進行維護保養,做到“四勤”(勤檢查、勤保養、勤維護、勤清整)。聽從指揮。
6、電機車停車時,司機離開電機車,必須將主手柄回至零位,剎緊機車,切斷控制電源,取下控制手把保管好,并告知調度室。
7、7 噸以上機車可以準搭一人,但搭乘人員只準乘坐司機室,嚴禁乘坐電阻箱上。
8、正常行駛時應由機車在前端牽引,嚴禁機車長距離倒車,如需短距離倒車時要有專人在車尾指揮。
9、司機在開車前的檢查。
為確保安全,開車前司機必須認真作如下檢查:
(1)駕駛室應干凈、完好;
(2)各部件連接裝置、各緊固件連接可靠;
(3)機車三有完好(照明、警鈴、剎車)。
(4)控制器的換向手柄、操作手把、制動輪應靈活,閉鎖應可靠;
(5)各潤滑點潤滑良好。
10、電機車啟動時的操作順序及注意事項:
(1)電機車起動時的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①合上自動開關,將換向手把按上;
②接到開車信號后,將換向手把扳到所需的行車方向;
③響鈴示警,接到反饋信號后然后將車閘松開;
④把控制器手把自“零”位推到“1”位,使電機車慢慢啟動,等全部車輛起動后速度不再上升時,再將控制器手把均勻地增加速度,推到 2、3……等位置,使車輛達到合適速度。
(2)起動中的注意事項:
①除將控制器手把推到兩個電動機串聯的最后位置和并聯的最后位置可以長期停留外,其他位置不可長期停留過久;
②禁止將控制器手把停留在兩個位置中間或推動一個位置以上的加速方法;
③起動困難時,應切斷自動開關找出原因,處理好之后再按啟動順序啟動,不得強行開車。
11、司機操作電機車時的注意事項:
(1)電機車司機必須按調度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確保信號的確認與反確認;
(2)電機車操作時應坐在座位上,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拉好集電弓繩,預防過槽口或滑觸線脫落時掛落集電弓。
(3)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4)機車在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任何部位伸出探出車外;
(5)機車運行中司機必須經常注意前方,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有無障礙物等,精心操作。
12、司機應正確使用車閘:車閘是為停止機車和車輛而設的,是保證安全運行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保證完好,操作靈活可靠,有問題及時處理,不可帶病運行,必須按如下要求正確使用:
(1)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2)在運行中禁止使用車閘調速;
(3)制動時,必須先將控制器手把回“零”位,禁止操作手把未回時施閘;
(4) 制動時,除特殊情況外,不準突然給閘過急、過猛、過緊,否則容易出現閘瓦與車輪抱死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象,出現這種現象時應迅速松閘緩解,而后重新施閘;
(5) 機車在預定地點停車的制動距離,司機應根據坡度的大小,牽引車輛的多少,適當地提前減速。
13、司機在運行中遇到異常情況的處理:司機在行車中,應當保持頭腦清醒,遇有異常情況應冷靜對癥處理。
(1)架空線或軌道異常情況,要立即停車檢查處理和上報;
(2) 在運行中如遇停電,應立即將控制手把轉回“零”位,剎緊機車,進行處理和聯系,同時做好警戒。
(3) 行車中,自動開關跳開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手把回“零”位。重新合上,再開車,第二次跳開時,應停車檢查,問題處理好后,方可送電;
(4) 在行車中,如遇到可能撞車、撞人等危險情況,可緊急停車,同時使用電閘、手閘;
(5)車內電器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源;
(6)電機車司機自己搬道時,必須停車,嚴禁邊行車邊搬岔道;
(7)電機運行必須做到九慢(即:視線不明慢、上下班時慢、見人慢、過岔機
慢、開停車慢、轉彎慢、進出坑慢、巷道狹窄地段慢、進出槽腳慢);九停(即:行人未聽清信號停、行人無法避讓時停、道上有障礙物停、架空線脫落墜地時停、運行時響聲異常時停、跟車人員及其他人員大聲呼喊時停、機車脫鏈跳道時停、信號不明停、發現機車剎車失靈時停)。
14、有下列缺陷的機車禁止運行:
(1)無緩沖器;(2)機車三有不完好(剎車、警鈴、照明);(3)掛鉤不完善;(4)機車無防護棚;(5)受電弓不完善;
15、電機車車頭不許運帶任何物品;
16、檢查維護電機車時,必須切斷電源;
17、電機車、礦車必須每班進行清掃,嚴禁用水沖洗機車;
18、發現機車或礦車跳道時必須立即停車,并用專用爬軌器處理,嚴禁用鋼性材料(如鋼管等)作頂車棒;頂車時頂車人員應選擇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