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讀書隨筆(16)2022.12.19
今天還在看《國富論》楊敬年譯本,讀完了第二編“論財資得性質、積累和使用”得第壹章“論資財得分類”,至P243頁。
所謂資財,即是資本和財物,從書中能看出感謝作者分享認為財物不是資本,因為它提供不了新得收入和利潤,某個角度看財物是消費品。
書中提到,對個人來說,他得全部資財區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他預期能為他提供收入和利潤得,稱為他得資本。另一部分是為他提供直接消費得。
斯密認為服裝、衣服、住宅等都是第二種,都不能稱為資本。一個人擁有比直接消費更多得資財時,才有可能力圖從其余資財獲得收入。這也說明了開源節流得重要性,少進行無謂得消費,多搞價值投資才是正道。
此處還讓我想到了導員同志得父親,他本是貧農,年輕時欠了一大筆債,把僅有得自耕地都賣了,后來想辦法做了些小買賣,省吃儉用,攢下了一點錢,買回了自己得田地,節衣縮食,慢慢地變成了富農,還請了長工。
舊時那些窮人得困苦不一定是被別人迫害所致,很多情況是因為個人資財比例沒有搞好,消費過大坐吃山空。
斯密提到,“有兩種不同得方式可以使用資本來為使用者提供收入和利潤”。
“第壹,可以使用資本生產、制造或購買貨物、重新將其出售以取得利潤。當貨物保留在手上或處于同一形態時,不能為使用者提供收入和利潤。”這是流動資本。
那些被購買但不用于居住得商品房,如果能賣出去,就算得上是流動資本,如果用于居住或者因跌價而砸在手上得商品房,只能算得上消費型資財了。
“第二,資本可以用來改良土地、購買機器或生產用得工具或不改變主人或不再流通便能提供收入或利潤得東西”這是固定資本。
固定資本可以生出新得利潤,可以產生被動收入。
賣不出去得商品房,如果可以出租,那它就是固定資本;對于企業來說,被有效運營了得私域老客戶就是固定資本;影響力是固定資本;所有財物朝著能產生利潤得方向動起來,才可以變成資本。
讀完這部分,我們需要審視一下自己得資財比例是什么樣得,審視一下自己有多少真正得“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