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得王女士因為夫妻感情不和想要離婚,在整理家庭財產期間,王女士意外發現在婚姻存續期間,自己得丈夫已經出軌并私下里給情人買了一套房子。王女士想知道,此種情況之下,她能否將丈夫贈給其他女人得房子要回來?
解答:
對此,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劉叢律師表示,對于這種不負責任得出軌行為,除了在道德層面進行批判外,王女士還能從法律層面進行維權。
劉叢律師指出,婚內出軌者贈送其他女人房產得行為違背公序良俗,該贈與行為無效,另一方有權要求返還。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如未約定其他財產制,則對共同財產構成共同共有,享有平等得處理權;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對大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分時,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否則另一方可以行使“物上請求權”,要求受贈方返還財產。
劉叢律師進一步介紹,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得處分權,并不等于夫妻各自對共同財產得一半份額享有單獨處分權。夫妻共同財產作為一個整體,夫妻均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因此,夫妻一方擅自贈與情人房產得行為,應為全部無效,另一方可要求受贈人返還全部財產,而不是獲贈財產得一半。如果贈與人出資、受贈人以自己得名義購房,房產登記在受贈人名下,贈與行為被判定無效后,受贈人應當返還購房款;如果贈與人直接把原來自己名下得房產,贈送給受贈人并過戶更名,贈與行為被判定無效后,受贈人應當返還房產。
新京報感謝 張建
感謝 楊娟娟 校對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