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公報》等多家港媒15日報道,香港警方14日在旺角檢獲“水喉通土制炸彈”,并在上水搗破制作爆炸品的實驗室,共拘捕4人。警方稱,檢獲的土制炸彈性能良好,如丟入一輛私家車,車上所有人“必定全部死亡”。
報道稱,香港警方接獲情報,稱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樓一個劏房內有爆炸品。警方趕到時發現有3名男子離開,于是上前截查,隨后持法庭搜查令到該住宅內搜查,檢獲一個“水喉通土制炸彈”、一些戰術頭盔、V煞面具、避彈背心、易燃品及少量大麻。警方當場拘捕3名21至22歲報稱大專學生的男子。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14日晚疏散部分低層居民,并將浸濕水的沙包搬入大廈,在近11時在大廈內處理爆炸品,現場傳出一下爆炸聲。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陳天柱稱,檢獲“水喉通土制炸彈”時“相當震驚”,該炸彈長8吋(約為20.32厘米)、重1.5磅(約為680.4克),以金屬水喉通制作成一個密閉空間,內有40克低性能爆炸品,成分有待化驗。他說,該土制炸彈性能良好,要以藥引點火引爆,也有可能摩擦下爆炸,如用作手榴彈用途丟入一輛私家車,車上所有人“必定全部死亡”,而情報顯示有人企圖用其炸警察或警務設施。
陳天柱強調,爆炸品處理課在評估后將爆炸品安全地“拆除”,期間發生輕微爆炸,水喉通的金屬蓋彈出,導致一部電梯鋼板被擊出一個洞。
此外,警方14日還在上水河霸村一村屋搗破一個制作炸彈的“實驗室”,檢獲一些燒杯、量杯、試管、一些化學物品及電子設備,認為是用來生產爆炸品,拘捕一名29歲報稱機械工人的男子。
警方呼吁,制作或藏有爆炸品,都是非常嚴重罪行,可監禁20年,而若造成人命傷亡,或被控謀殺罪,可判終身監禁。警方亦相信4名疑犯是一些較隱蔽勇武組織的核心成員。警方會繼續行動,不排除把團伙成員一網打盡,同時強調只要犯法有線索,警方一定追查到,即使非公開組織,警方也有能力搜集到情報及展開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