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紅火火得壓歲錢,貫穿著華夏人每個春節。每到過年,為了派發壓歲錢,大人得錢包空了,孩子們笑開了花。可惜每當收到壓歲錢,孩子們通常都會聽到一句非常熟悉得話語“爸爸媽媽給你存著”。時間久了,有孩子疑惑表示“明明是我得壓歲錢,為什么要給爸爸媽媽呢”“壓歲錢存著存著怎么就見不著了”?壓歲錢得去留討論一直是春節假期得熱議話題,“小孩子得壓歲錢到底算誰得”“父母能否花孩子得壓歲錢”“孩子得壓歲錢該不該上交”等詞條屢屢登上熱搜。
因壓歲錢將父母告上法庭
現實生活中,因父母擅自支配孩子得壓歲錢被告上法庭得案例并不少見,感謝從華夏裁判文書網梳理發現,江蘇、黑龍江、遼寧、青島等地均有發生。
前年年,廣州就有一位父親吃了10歲親兒子關于壓歲錢得官司。7歲得小蘇父母經法院調解離婚,小蘇隨父親蘇某生活。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間,蘇某分三次將小蘇得3000元壓歲錢存入銀行小蘇得賬戶中。2015年12月,小蘇搬至母親黃某處生活至今,且于同月申請變更小蘇得撫養權,2016年4月,白云法院判決變更小蘇由母親黃某撫養。但在2016年3月,蘇某未經小蘇同意,擅自將存入銀行得壓歲錢及利息3045元取出。法院審理后認為,小蘇名下得銀行存款雖是蘇某為其存入,但小蘇對該存款仍享有所有權,蘇某無權擅自處分小蘇名下得銀行存款。蘇某將小蘇名下得存款取出,侵犯了小蘇得權利,小蘇主張蘇某返還存款及利息得請求合法合理,法院予以支持。故判決父親蘇某返還小蘇本金及利息共計3045元。
云南女大學生小娟得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11月協議離婚,小娟由母親撫養。離婚后雙方又因對小娟得撫養及婚后財產分割等問題多次對簿公堂,導致雙方間得矛盾和隔閡不斷加深。之后,小娟考上了昆明某大學,但其父母因矛盾和隔閡太深,雙方都不愿主動承擔小娟上大學得費用,小娟為學費、生活費犯起了愁。無奈中,小娟得奶奶出面想辦法湊夠了第壹學年得學費,小娟才得以順利進入大學報到。后小娟在奶奶得支持下,可以要求父母返還壓歲錢交納大學學費為由向安寧市法院提起訴訟。經法官調解,小娟父母蕞終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學期間得學費及生活費共計1500元,直至小娟大學畢業。
因壓歲錢得認定及歸屬產生得糾紛不勝枚舉,那么問題來了,這壓歲錢究竟應該算誰得呢?家長收走孩子得壓歲錢合理么?
壓歲錢到底該歸誰?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律師認為:長輩給孩子壓歲錢在很多家長看來是一種人情往來,但根據民法典得相關規定,壓歲錢在法律層面上實則屬于贈與,應當歸受贈人(未成年人)所有。
民法典第657條對贈與合同進行了規定,即贈與人將自己得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得意思表示。民法典第658條第1款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得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民法典第19條規定,8周歲以上得未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得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接受長輩得壓歲錢對于未成年人而言屬于純獲利益得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可以獨立接受;長輩有權決定是否給未成年人壓歲錢,長輩把壓歲錢給未成年人前,壓歲錢得所有權仍然屬于長輩本人所有;長輩把壓歲錢交給未成年人之后,這筆壓歲錢得所有權屬于未成年人了,未成年人也成為了受贈人。除了壓歲錢對于未成年人其他禮物(動產)得贈予也是交付就完成了贈與。
同時,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得規定,父母(監護人)應當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得財產,不得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得財產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壓歲錢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未成年人可以委托父母(監護人)保管,父母(監護人)不能據為己有,也不能單純為自己消費。當然,如果父母(監護人)想用壓歲錢為未成年人購買供其本人使用得學習用品、生活用品、報名興趣班等等,則不在法律禁止之列。
同時民法典也規定,不滿8周歲得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8周歲以上得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得民事法律行為 。即不同年齡段得未成年人受到不同限制,只能從事相應得民事法律行為。因為未成年人缺乏社會經驗,心智不成熟,因此只能從事跟他(她)得年齡相適應得行為,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結合不同年齡段得身心發展規律和成長特點,華夏法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得行為能力做出了規定。也就是說,雖然壓歲錢歸未成年人所有,但是,未成年人不能隨意消費或者支配:如果是不滿8周歲得未成年人,壓歲錢應當由其父母代為支配;如果是已滿8周歲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也僅能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應得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購買大件用品或者大額打賞主播等,這些都需要經過父母得同意或者追認。需要特別提醒得是,近年來大量出現得未成年人使用未成年人賬戶(父母或監護人)大額打賞網絡主播或(和)購買感謝原創者分享裝備案件,雖然從法律來講,該行為是無效得,但是從舉證角度講卻很難舉證打賞或買感謝原創者分享裝備得行為是未成年人所為。所以廣大父母(或監護人)應積極引導未成年人遠離網絡感謝原創者分享和網絡感謝閱讀本文!,過健康快樂得春節和寒假。
此外,民法典第1188條還規定,有財產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得,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也就是說,如果未成年人對他人構成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比如將別人打傷、毀壞了他人得財產等,則應當從未成年人本人得壓歲錢中優先支付,剩下得再由父母賠償。
壓歲錢應該怎么管?
管理孩子得壓歲錢是家庭得私事,但處理起來也要有“法治思維”。在法律上,壓歲錢是孩子獲得得“贈與”,是孩子得財產。但是,把壓歲錢都給孩子,卻害怕孩子亂花錢,到底怎么辦才好呢?有教育可能給出以下建議:
1.儲蓄
到銀行給孩子辦理專屬銀行賬戶,將孩子得壓歲錢都存銀行,積少成多,從小培養孩子得儲蓄觀念。
2.自我興趣開支
將壓歲錢用作自己興趣愛好得開資,把金錢將孩子得成長、興趣、夢想聯系起來,還可以鍛煉孩子得自控能力和責任感。
3.培養愛心
壓歲錢,是長輩對晚輩得愛與祝福。引導孩子用壓歲錢來給長輩和朋友買禮物,甚至做慈善捐贈,從小培養孩子得愛心。
在壓歲錢“橫行”得春節期間,我們著實無權也無力去干涉每個家庭如何管理孩子得壓歲錢。以此為起點讓孩子們從小對金錢有概念,理解每一筆錢為什么要花?存錢有什么意義?讓他們能真正明白金錢來之不易,需要好好利用和管理,才能幫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壹粒扣子”,打牢思想之基、價值觀之基。壓歲錢,不只是一種習俗,更是一種祝福,不論壓歲錢是由父母保管還是孩子自己保管,大家千萬不要忘記壓歲錢背后其實蘊藏著長輩對孩子滿滿得愛。
感謝分享|法治5分鐘前全已更新感謝張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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