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1月9日電 (記者 崔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9日披露,該院聚焦黃河生態司法保護,制定了《關于為黃河流域(甘肅段)生態保護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內容包括推進流域綠色和可持續發展、提高流域生物多樣性、推進干支流水資源節約利用和生態治理、構建跨區劃法院審判協作機制、建立健全流域生態環境多元共治等方面。
據介紹,該《意見》是全國第一個由高級法院發布的有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的司法文件,分為四個部分,共16條。
圖為甘肅永靖縣劉家峽遠眺洮河匯入黃河,入河口呈現出“二龍戲珠”的交匯奇觀。兩條河流匯聚于此,“涇渭分明”,交融卻不滲透,再加上河中石山,猶如兩條巨龍游戲于此,在當地這景象也被稱為“二龍戲珠”。(資料圖) 楊艷敏 攝“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是中華文明的搖籃。保護黃河流域生態安全就是保護中華民族的根基和命脈,是事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永續發展的千秋大計,對布局和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意見》指出,甘肅省各級法院要始終將黃河流域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政治和底線任務,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為打造天藍地綠水清的絲綢之路經濟帶生態走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見》提出,要解決好人民群眾特別是少數民族群眾關心的防洪安全、飲水安全、生態安全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并為全國其他地方類似問題的解決提供可借鑒、可推廣、可復制的司法治理模式。堅決打擊干支流污水直排、地下水污染、侵害水源涵養空間、危害生態治理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人畜飲用水源地的保護,力保“中華水塔”的生態安全。
《意見》還提出,要注重黃河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構建環境資源審判“甘肅模式”下沿黃流域內專屬法院與甘肅礦區人民法院,特別是與四個(祁連山、小隴山、洮河、子午嶺)林區基層法院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青海、四川、寧夏、陜西、內蒙古等上下游相鄰省區法院在黃河生態保護方面的司法合作,建立健全完善跨區域矛盾糾紛聯動聯調機制,共同打造黃河上游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共同發展的新局面。
為此,甘肅高院結合近年來全省法院系統黃河流域(甘肅段)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開展情況,發布了十起黃河流域(甘肅段)生態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從類型看,既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也有公益訴訟案件;從地域看,涉及黃河上游重要水源涵養地甘南高原、祁連山東麓以及隴東、隴中黃土高原等黃河流經地區的生態保護和城鄉人居環境的保護;從流域看,除涉及黃河甘肅段主干流域的生態司法保護之外,還涉及黃河最大支流渭河、黃河上游最大支流洮河以及黃河支流之一涇河流域的生態司法保護。
在審判過程中,“甘肅模式”下環境資源案件跨地域集中管轄的體制機制優勢得以體現,法院遵循“重在保護,要在治理”思路,通過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訴訟案件,落實最嚴格的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旨在用高質量的生態司法服務,把黃河建設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