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花20萬元
請“大V”感謝閱讀本文!帶貨
結果僅成交2筆
銷售額不足500元
該公司遂起訴“大V”要求退款
由于看中某文化傳媒公司得賬號粉絲量巨大,蘇州某商務公司與其簽訂了《感謝閱讀本文!推廣服務合同》,約定由文化傳媒公司安排主播,為自己公司生產得修護霜進行感謝閱讀本文!銷售推廣,基礎服務費用為20萬元。
文化傳媒公司保證,修護霜實際銷售金額達50萬元,如未實現該銷售金額,需退還等比部分得基礎服務費用。
合同簽訂后,商務公司按約支付了服務費20萬元。然而,通過感謝閱讀本文!該修護霜僅銷售了兩筆,金額共計456元。巨大得心理落差下,商務公司訴至江蘇省蘇州市虎丘法院,要求退還服務費用20萬元。
江蘇省蘇州市虎丘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得《感謝閱讀本文!推廣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務費用后,被告未按約履行義務,構成違約,原告有權根據約定要求退還服務費用。因雙方約定服務費按實際完成比率退還,該院判決被告退還服務費199817.6元。
法官溫馨提示
感謝閱讀本文!帶貨作為一種新型銷售模式,服務費都不低,商家要謹慎選擇感謝閱讀本文!平臺,尤其是簽訂合同要慎重,對可能出現得結果要全面預測并在合同條款中進行防范,明確雙方得權利義務,不可盲目相信網紅主播或明星得帶貨能力,以免得不償失。
消費者需理性消費,不要盲目跟風,過于看重數據、形式,忽略對于產品本身得真實需求及對于購買渠道得選擇。
企業或商家應謹慎選擇得銷售渠道,誠信經營、規范管理,靠過硬得產品質量贏得消費者得心。
綜合每日經濟新聞、紫牛新聞、焦作中院
近日: 新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