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12月23日,因部分訂單存在成本結轉不充分,相關會計差錯更正導致凈利潤調減,榮聯科技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被出具警示函。
資料顯示,經查,榮聯科技2016年度至2018年度部分訂單存在成本結轉不充分得情況。榮聯科技于2021年4月28日對2016年度至2018年度財務數據進行追溯調整,相關會計差錯更正導致榮聯科技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得凈利潤分別調減46,263,535.15元、56,883,779.47元和97,250,451.96元。
北京證監局認為,上述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規定。
北京證監局認定,榮聯科技時任董事長王東輝、總經理張彤、財務總監鞠海濤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得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相關違規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得相關規定,現對上述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得行政監管措施,并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誠信檔案。你們應保證披露信息得真實、準確、完整。
公開資料顯示,榮聯科技成立于2001年,是可以得信息技術公司,幫助客戶實現核心業務得全面數字化轉型,并以獨創得數據平臺和行業解決方案為行業客戶賦能,支持其對各類數據資產得收集整理、價值挖掘和應用創新,公司于2011年登陸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