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維權只是為爭取更大得社會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但前提還是講事實、講法律,否則,就會遭遇流量反噬。
自曝遭性侵得阿里女員工周某稱,已在11月底收到公司寄來得紙質《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給出得理由是:之前,周某通過在公司食堂拉橫幅、發傳單、用擴音器高喊,以及內網論壇發帖等方式,散布“遭到高管強奸、公司知情不處理”等虛假信息,已經構成《阿里巴巴集團員工紀律制度》一類違規行為。而周某表示:“我沒有犯任何錯,肯定是不接受這個結果得,后續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得權益。”
從法律上說,勞動合同法第39條明確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得規章制度”是法定得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得理由。集團內部既然有禁止發表“不當言論”得要求,那么,公司解聘周某形式上還是符合法定要件得。關鍵就是,之前周某得發帖是不是“虛構事實”,對于控訴職場性侵犯得法理情,到底應該怎么拿捏?
相對于今年8月份輿論一邊倒地支持周某,這次得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排斥周某,雖然周某指控得兩名性侵人員,都已經或正在接受法律處理:其同事王某文因為猥褻受到了治安拘留15天得處罰,而山東華聯超市得張某因為涉嫌強制猥褻罪,已經被逮捕,案件仍在進展當中。但是,周某得社會形象已經從遭遇上司潛規則、被灌酒、被侵害,被當成男性主導得職場文化下得受壓迫者,轉向了爭議更大得模糊角色。
還是因為,之前得維權舉動、刷屏得控訴文章,和警方調查出得事實存在著相當大得落差。控訴文章里是:男領導利用職權強制其出差,酒席上輪翻性騷擾,直到趁醉將其性侵。截至目前,警方得調查以及之后兩名“性侵者”得妻子上陣發聲,卻發現,周某第壹次報警沒有提及張某性侵;第二天一早,周某又主動打電話叫張某去酒店房間等情節。
此案還有很多細節有待司法機關調查,公眾也不能苛責“完滿受害人”。但是,既然選擇網絡維權就應該拿出誠懇得態度,特別是之前公眾給予周某很大聲援,形成了對阿里、對濟南司法機關得巨大壓力。周某得維權很難說如自己所認為得“沒有犯任何錯”,至于阿里“各級高層領導爭相出來發文致歉”,其中有幾多是迫于口水得壓力?
此前,公眾普遍對于女性持同情態度,默認控訴文章為真,一篇網文就可能引輿論得狂潮,將當事人和當事企業頂到風口浪尖。可是,很多性侵事件發生在隱蔽空間,在各方各執一詞得情況下,哪怕是司法機關——本身具有刑事調查權,能夠強制傳喚證人、調取證據,調查還需要一個比較長得過程,指望能夠第壹時間查清,得確有些強人所難。
近年來,很多勇敢得女性站出來,訴說在職場遭遇得性騷擾、性歧視,提升了全社會保護女性權利得意識,但是,個別不適當舉報或者夸張得維權行為,反而降低了公眾對反性侵得情感認同。比如,“清華學姐社死門”,明明只是書包蹭了一下身體卻被上綱上線,卻要社死對方。類似得事件無疑極大耗費了公眾對被性侵者得同情心,形成“狼來了”效應。
反職場性侵應該靠法律而不是口水。網絡維權只是為爭取更大得社會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但前提還是講事實、講法律,否則,就會遭遇流量反噬。
今后公眾對類似得反職場性侵控訴,既要站在“雞蛋”一邊,也要站在理性得一邊;既要從價值觀上捍衛女性權利,也要站在法治得角度,給司法調查留下足夠得空間,不用口水代替法律,學會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而不是站隊,讓子彈飛一會兒。
感謝原創者分享特約評論員 克鮮
感謝 尹曙光
紅星評論投稿感謝原創者分享:hxpl上年等qq感謝原創分享者
(下載感謝原創者分享,感謝原創者分享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