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四大隊在民主南路江南公園路段設卡開展酒駕整治行動,行動中查獲2名實習期駕駛人酒后駕駛機動車得違法行為。
胡某書、羅某生同一時間酒駕被查
01時21分
民警在對一輛桂A牌白色小車例行檢查時,發現司機胡某書嫌疑酒駕,經過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為3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胡某書承認自己在酒吧喝了些啤酒。在核實相關證件時發現胡某書處于實習期內,于2021年5月11日取得C1類機動車駕駛證。
胡某書酒駕檢測結果
01時23分
羅某生駕駛機動車行至執勤點,在民警對其進行酒駕檢測時,通過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為2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核實相關證件時,民警發現羅某生也處于實習期內,是于2021年5月21日取得C1類機動車駕駛證。
羅某生酒駕檢測結果
民警對兩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定,對2人予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暫扣6個月得處罰;同時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九條規定,注銷其實習得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近日:玉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