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恒大濟南置業被冒名的背后:商票造假花樣繁多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收票要謹慎!近日,一份來自常州銀保監分局的風險提示函在票據圈流傳開來,該函稱,茲有恒大地產集團濟南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恒大濟南”)提出有人私刻印章、冒用其公司名義注冊成立了江蘇博雅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江蘇博雅”),并開具了大量商業承兌匯票,常州銀保監分局提醒轄內各銀行機構審慎對待“江蘇博雅”的各項金融業務。
對此,第一財經記者致電常州銀保監分局求證該函真實性,截至發稿尚未收到相關回復。不過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江蘇博雅”看到如此表述,“該企業涉嫌冒名登記,正在接受調查”。
類似恒大濟南這種被冒開商票的例子并不罕見,此前就有諸如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多家央企發布公告稱,被冒名開立虛假賬戶并辦理商票。記者采訪業內人士認為,這類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在于票據信息的不透明。
但可期待的是,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上海票據交易所已于2019年12月就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一事對眾多企業進行了調研,預計票據信息披露平臺將于近期上線,這將提升票據市場的透明度,有利于票據市場的風險防范。
商票造假頻現
所謂商業承兌匯票,是指基于真實貿易背景下,由企業開具、到期再由企業付款的一種票據,也可視為付款人的一種融資工具。近年來,隨著商業承兌匯票的不斷普及,不少人打起了假承兌匯票的主意,玩法頗多,像冒用大企業開立虛假賬戶的現象頻頻發生。
據了解,恒大濟南是2019年10月發現有人私刻印章、冒用公司名義注冊成立了江蘇博雅,并開出了大量商業承兌匯票。而后在12月,恒大濟南便向江蘇銀保監局致函說明了相關情況。
恒大濟南稱:“我司并非江蘇博雅的股東,江蘇博雅注冊成立時向常州市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的資料中加蓋的‘恒大地產集團濟南置業有限公司’的印章,并非我司公章,而是有人私刻的假章,其行為已構成涉嫌刑事犯罪,就此事項,我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恒大濟南同時還表示,公司已向常州市經開區市場管理監督局說明情況,并要求撤銷江蘇博雅的登記決定,常州市經開區市場管理監督局已受理并開始調查,并于2019年10月30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蘇)將此事進行了公示;另外,公司還于2019年11月6日向江蘇16家銀行寄送了函告,說明了前述情況。
“這是開假票的常用套路,比如偽造印章、證照等相關資料,然后冒用大企業名義開假商票。”一位資深業內從業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但江蘇博雅的‘高明’之處在于,不直接冒用大企業開票,而是在工商注冊環節冒用恒大濟南名義來注冊公司,從而為其開票背書。”
企查查信息顯示,江蘇博雅成立于2019年10月18日,注冊資本為3億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延東。在工商登記股東一欄中,恒大濟南持股80%,認繳出資額為2.4億元;二股東為王延東,持股20%,認繳出資額為6000萬元。
上述從業者告訴記者:“江蘇博雅可能是鉆了注冊的空子,目前工商注冊不用實繳,另外,銀行開立賬戶也不用去核查股東,因此,這種冒稱大股東、虛假背書的風險還是很難預防的。”
記者了解到,商票辦理主要有四個環節,一是企業進行工商注冊,需通過工商審核;二是企業在銀行開戶,需通過銀行相關審查;三是開通電票功能;四是開出商票。由此來看,江蘇博雅的問題出在第一環節上。
事實上,除了江蘇博雅外,還有很多企業冒用大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虛假賬戶并通過虛假賬戶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承兌業務,也就是在第二環節上做文章。在2019年11月,中建六局就曾發布關于被不法分子冒用名義虛假開具商業承兌匯票的免責聲明。
在這則聲明中,中建六局提到,有人通過偽造印章、證照及相關資料,采用虛假手段冒用中建六局名義在貴州遵義紅花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路支行、中國工商銀行樂平支行、內蒙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宣化街支行、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來鳳支行開立銀行賬戶,并利用這些銀行賬戶開立虛假商票。此外,中建八局、中交一公局集團、中冶天工集團和中建五局等多家企業也發表過類似聲明。
綜合來看,這些被冒名開立的賬戶基本為新開立賬戶,在開立賬戶的同時即開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權限并在短時間內集中簽發票據。不過,在被發現后,這類電子商業匯票通常會被采取撤票、提前結清或鎖定等措施,將不再流通。眼下,江蘇博雅所開出的商業承兌匯票還有待查處。
票據信披可期
“電票時代,操作風險更難把控了,涉及到工商、銀行等多個體系,”一位股份行票據事業部人士說,“這就需要各方進一步提高開戶審核的風險意識,加強審查核驗,加強內控。”
普蘭金服副總裁周海濱對第一財經表示,可從三個方面加強風險防范,一是銀行柜臺辦理開戶時,嚴格按照有效規章制度執行,做到現場核實原件,上門核實法人,影像系統核實預留印鑒(如有);二是在開票環節,銀行對票據對應的貿易背景進行審核,發票原則上不允許后補;三是資金供給方應事前對假票進行風險防范,對票面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周海濱提醒,尤其是要特別關注這類票據,如開戶行所在地與承兌央、國企注冊地距離較遠的;開票企業與收款企業為關聯企業的;大企業的開戶行為信用社、村鎮銀行、民營銀行等資產規模較小的銀行機構;開票累計總金額較少、開票歷史較短的;背書人為市場黑名單內的企業等。
“更重要的是,要建設票據市場的信用體系,比如加強信息方面的統計和披露,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更加全面準確的信息,盡可能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提升市場信息和業務方面的透明度。”上述票據事業部人士建議。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上海票據交易所已于2019年12月就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一事對眾多企業進行了調研,調研內容包括信披方式、信披時間以及逾期票據披露時間等事項,預計票據信息披露平臺將在不久后上線。
周海濱對記者表示,建設票據信息披露平臺有利于票據市場風險防范,優化票據市場生態,平臺通過適時發布托收逾期、案件發生、資金損失等輿情信息,可提升市場透明度,提高金融機構和企業的風險識別能力。另外,商票的信用評級也值得期待,如區別于四大及中債評級機構的付款企業評級,或以付款企業評級為基礎進行信用疊加的整張票據評級。
(文章來源: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