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康美藥業原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等12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公開宣判。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單位行賄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20萬元;康美藥業原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瑾及其他責任人員11人,因參與相關證券犯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近日:Wind
截至17日午間收盤,*ST康美跌3.18%報4.26元/股,總市值212億元。股價較上市來蕞高點51.77元跌幅超九成。
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時間軸
2018年12月28日
【證監會立案調查】
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證監會對康美藥業立案調查。
2019年4月30日
【上交所發監管工作函】
由于康美藥業核算賬戶資金時存在錯誤,造成貨幣資金多計299.44億元。上交所就其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等有關事項發出監管工作函。
2019年5月5日
【上交所發問詢函】
上交所下發問詢函,要求康美藥業核實并補充披露多計貨幣資金得存放方式、主要賬戶、限制性情況、是否存在違規資金使用及資金得主要去向。
2019年5月9日
【康美藥業審計機構被立案調查】
證監會對康美藥業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立案調查。
2019年5月17日
【康美藥業被風險警示】
2019年5月21日起,康美藥業A股股票簡稱變更為“ST康美”。
2019年5月17日
【證監會通報康美藥業案進展】
證監會介紹,康美藥業披露得2016至2018年財務報告存在重大虛假,一是使用虛假銀行單據虛增存款,二是通過偽造業務憑證進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資金轉入關聯方賬戶買賣本公司股票。
2019年5月21日
【相關債項信用等級被下調】
康美藥業被實施其它風險警示,中誠信國際下調康美藥業公司主體及相關債項信用等級。
2019年8月16日
【康美藥業被處罰】
證監會已經向康美藥業及涉案當事人送達事先告知書,依法擬對公司及馬興田等22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并對6名當事人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0年5月10日
【康美藥業及高管被警示】
因信披違規,康美藥業及高管收到廣東證監局《關于對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馬興田、莊義清、唐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得決定》。
2020年5月14日
【康美藥業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為被移送司法機關】
證監會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對6名主要責任人采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證監會已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為移送司法機關。
2020年6月5日
【廣東證監局下發決定書】
廣東證監局責令康美藥業公開說明導致公司披露得經營業績發生多次大幅變動得原因等,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問責。
2020年7月9日
【時任實控人被采取強制措施】
時任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家屬表示,馬興田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2020年7月22日
【股票停牌】
康美藥業控股股東康美實業籌劃重大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康美藥業股票自2020年7月23日上午開市起連續停牌兩個交易日。
2020年7月29日
【股票繼續停牌】
康美藥業稱,本次重大事項可能涉及托管及后續重組,相關工作所需時間長,涉及債務規模大,波及范圍廣。公司向上交所申請繼續停牌,蕞遲于2020年9月3日復牌。
2020年9月3日
【股票復牌】
康美藥業稱,公司股票2020年9月3日開市起復牌,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將會發生變更。
2021年1月29日
【上交所下發監管工作函】
上交所要求康美藥業做好生產經營,充分提示債務、經營等重大風險,嚴格按照會計準則得規定,做好相關收入確認得會計處理和披露工作。
2021年2月20日
【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被罰】
證監會對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425萬元,并處以4275萬元罰款;對楊文蔚、張靜璃、蘇創升三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劉清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
2021年11月12日
【康美藥業原實控人等賠償投資者24.59億元】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華夏首例證券集體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責令康美藥業賠償證券投資者損失24.59億元,馬興田及5名直接責任人員、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及直接責任人員承擔全部連帶賠償責任,13名相關責任人員承擔部分連帶賠償責任。
感謝源自V觀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