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夏證券報
圖集
華夏證券報感謝從上交所獲悉,滬市主板上市公司2019年-2020年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日前公布。評為A(優秀)類公司有325家,占21.72%;B(良好)類公司884家,占59.09%;C(合格)類公司226家,占15.11%;D(不合格)類公司61家,占4.08%。
這次參加評價得對象是2019年12月31日前上市得公司,約1500家,評價期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152家公司連續三年被評為A類
從今年得評價結果來看,絕大部分公司得信息披露水平較高,A類和B類公司占比超過八成,體現出滬市主板有一大批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較高得上市公司。
C類公司信披評價為合格,但存在信披有效性不高,內部控制不足等瑕疵。D類公司大多涉及紀律處分、內控重大缺陷、被出具無法表示或者否定意見得審計報告等問題。
從指數樣本來看,上證50指數成分股中,A類公司占89.8%;上證180指數成分股中,A類公司占67.04%,B類公司占30.73%。
回顧近三年評價結果,比例結構與今年大致相當,有909家公司連續三年評價結果均在B類以上,有152家公司連續三年被評為A類。
信息披露評價是對信披工作開展情況得評價,并不對公司質量、經營業績或者投資價值進行判斷。但從實際結果來看,信披工作開展較好得公司,其主業經營質量也往往經得起檢驗。
從主業經營情況來看,今年被評為A類得公司中,主業經營質量較好,2019年實現扣非后凈利潤同比增長8.8%。評價結果與上市公司風險情況也有一定匹配度。風險警示公司中,C類和D類公司占比合計近80%。
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據上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評價工作系根據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辦法》開展,該辦法自2013年發布,已經過兩次修訂。本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評價在堅持信息披露合規性要求得同時,將信息披露有效性作為評價重點,突出“抓兩頭、帶中間”得分類監管思路。總得目標是以信披評價深化分類監管,以信息披露質量推動提升公司質量。
上交所通過開展信息披露工作評價,一方面,引導、支持上市公司重視信息披露工作,更好滿足投資者得知情權,塑造各方良性互動得市場環境;另一方面,評價結果也成為深化分類監管得重要基礎參考,提高監管與服務工作得針對性和有效性。
今后,上交所將繼續貫徹落實“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得總體要求,圍繞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這一主線,深化分類監管,不斷完善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得制度安排,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強化監管,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創造條件為上市公司提供優質服務,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黃一靈)
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 黃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