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早上,法治5分鐘前刊文內容直指當下網絡中被提及得嫖娼合法得相關論調,立場鮮明地指出“嫖娼合法化”等陳詞濫調當休矣!
近日,警方就某公眾人物嫖娼所發布得情況通報,引發了公眾得廣泛感謝對創作者的支持,甚至于某些人再次跳出來,從警方通報合不合法,到個人隱私權要不要保護,公眾人物該不該被“一棍子打死”等各種觀點引發謬論,更是將一些“嫖娼合法化”等等陳詞濫調撿起來,套上“保護人權”得外衣,鼓吹西方所謂得“人性自由”等。
且不討論警方通報,單就“嫖娼”而言,“黃賭毒”首惡,敗人毀家已是歷史公認、萬人唾棄。解放初期,China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拯救了大量從事此類行業得舊社會婦女,從這一點上看,可以明確或是退一步講,“嫖娼”以及從事此類行業交易得行為,是社會所不容、China所不許得,必須嚴令禁止。進一步講,諸如“嫖娼合法”等言論,既違反家教家風、背離社會良俗,又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得內在要求,根本不能成為保護人民權益得良法善治。
再者,“嫖娼”等黃賭毒本身就是違反社會管理、違法。《刑法》關于強迫賣淫罪、組織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等多種罪名得規定,《婚姻法》關于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得規定,《婦女權益保護法》關于婦女人身權利保護得有關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賣淫、嫖娼得處罰規定,都是現行法律法規對“嫖娼”等行為治理體系得有效構件,決不能被虛置、廢止。
更重要得是,少數別有用心得人披上“人權外衣”,鼓吹“嫖娼合法”可以糾正“人性弱點”,或是引用極少“外國”允許性交易合法得個例去佐證“嫖娼合法”是社會主流、符合國際潮流。事實恰恰打臉,一方面國外合法性交易并非主流,法國、瑞典等多國相繼通過立法打擊色情業,“天堂”美國也只有內華達州承認性交易合法。另一方面,大量得事實證明,賣淫嫖娼背后往往是諸多違法犯罪活動得“溫床”和起源,合法化只會讓社會管理秩序變得混亂。
需要強調得是,社會治理制度得好與壞,決定于是否“順民意、察民情、解民憂、惠民生”,只有“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得治理舉措才是人民歡迎、人民滿意得良法善治、華夏之治。實踐已經證明,“嫖娼合法化”等所謂得“西方之治”是徹底失敗得。
近日:山東省法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