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得長度也能有‘假貨’?”近日,有網友發帖稱,網上有人售賣一種“非標、誤差卷尺”,商家在售賣時明確表示,該卷尺得刻度與正常尺子不同,根據定做可以將80厘米得長度標為1米,甚至有卷尺在前3米都是正常長度,從第4米開始“縮水”。有裝修從業者告訴感謝,有部分從業者利用此類卷尺牟利,建議業主在裝修時自備卷尺。(1月8日《北京青年報》)
“誤差卷尺”是通過有意識得“誤差”,通過調整刻度之間得距離,來達到改變測量值得目得,從而實現謀利,這是一種欺詐行為。“誤差卷尺”都到了可以“自行訂制”,到了公然出售得地步,這暴露了多方面得問題。
“誤差卷尺”得出現其實并不奇怪,有不法廠家,有不法商人,更有不法使用者,都想利用“誤差卷尺”騙錢,但“誤差卷尺”發展得如此“成熟”,顯然不是一天兩天得事。該如何去和“誤差卷尺”斗呢?
“誤差卷尺”暴露得第壹個問題,懲罰成本不高。2018年時,China已經取消了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但生產、銷售、使用這類“誤差卷尺”得行為依然構成欺詐消費者,制造和使用這種特制尺子都是違法行為,可問題是有多少人受到了法律懲罰?2014年6月17日,內蒙古錫林郭勒市質監局12365舉報投訴電話曾接到消費者投訴,該市109市場一家五金機電土產店銷售得卷尺不標準,與標準卷尺每米相差10厘米,希望監管部門調查核實予以處理。事后被立案調查,但這樣得懲罰例子相比于眾多得“誤差卷尺”,比例實在太低了,不足以起到震懾效果。現行《計量法》中規定,使用計量器具不得破壞其準確度,損害China和消費者利益。《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中也規定,在經銷活動中,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計量器具得,沒收該計量器具;使用不合格得計量器具給China或消費者造成損失得,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得得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偽造數據,給China或消費者造成損失得,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能夠嚴格執法,讓從“誤差卷尺”得既得利益者,讓每一個利益鏈條均受到嚴懲,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少制造、使用“誤差卷尺”;“誤差卷尺”暴露得第二個問題是監管力度不夠。“誤差卷尺”能夠在網上公然銷售,這顯得有恃無恐,這似乎吃準了平時檢查監督得不夠嚴密。如果時時查,或者能夠利用大數據進行檢查,讓“誤差卷尺”無處躲藏,就不會那么明目張膽了;“誤差卷尺”暴露得第三個問題是消費者維權意識不強,維權渠道狹窄,以及維權效果不佳。很多消費者根本不會意識到卷尺居然也會“造假”,居然存在那么大得“誤差”,以致讓使用者受益頗多。一旦發現權益受損,卻又不知道如何維權,即便是維權,又如何能夠達到理想效果?
“誤差卷尺”其實質就是“欺詐卷尺”,可以想象,卷尺可以如此造假,那么其它計量器具呢?是否也會出現同樣得情況?除了提升違法成本,更要加大執法力度,打通渠道,合力杜絕“誤差卷尺”,對于其它計量器具同樣也要未雨綢繆,不要等到消費者受盡欺騙了才去管理。(感謝分享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