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堵塞消防通道”須動真格
當不少人還沉浸在新年的喜悅之中時,1月1日下午,重慶渝北區某住宅小區突發火災。據報道,該幢樓2層一居民房陽臺的火苗一直躥燒至30層。所幸經過消防、公安等救援力量的有力施救,明火在2個多小時后被撲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著火原因目前還在進一步調查中,不過就目擊者發布的現場視頻來看,由于小區消防通道被隔離樁和私家車輛占用,耽誤了寶貴的救援時間。為讓消防車輛盡快進入小區抵達火災現場,消防員不得不現場切割隔離樁,另有一輛堵路的私家車被周圍群眾合力推翻在路邊。
如同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被占用,小區消防通道被占用也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在許多火災新聞中,都會出現“消防通道被堵”等相關細節描述,也有不少媒體對此發出追問。遺憾的是,如此高的曝光度并未讓這一現象絕跡。
消防通道“建而不管”,不少車主和管理單位對違規占用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主要原因還是違法成本太低了。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消防法有明確規定。但比起尋找車位的痛苦,“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實在不算什么。而且,在現實生活中,也很少出現有人因為占用小區內的消防通道而真正受罰。
在某搜索引擎中,輸入“消防通道占用”關鍵詞,彈出的搜索結果有不少是關于“消防通道被占用向哪里投訴”的網民提問。表面看來,這說明當前我們的防災減災宣傳還有不小的提升空間。也從側面說明,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派出所等對消防安全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部門,在進一步壓實監管責任等方面也存在不小的提升空間。只有相關職責部門嚴格公正執法,才能讓“以身試法”的個體和單位切實感受到痛感,心里少一分僥幸,多一分對常識和法律的敬畏。
消防通道是一條生命通道,保持它的暢通可以惠及社區內的每個人。反之,消防通道被占用,則會潛在危及社區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依法懲治“堵塞消防通道”,刻不容緩,對消防安全再怎么較真都不為過。職責部門要有未雨綢繆的意識,嚴格執法,不讓“消防罰單”總是難落地,同時也可以探討通過扣分等其他方式提高違法成本、提高法律的震懾力。
此外,還可以發起換位體驗,讓人們可以換個角度和立場來重新看待占用消防通道的問題,在身份認同和情感共鳴的基礎上,轉變以往事不關己的冷漠態度,自覺禮讓消防通道,主動護航生命通道。但愿遠處的大火,能警醒每一個人。
(作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