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格隆匯
格隆匯1月5日丨盛運環保(300090.SZ)公布,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報告》,經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CAC證審字[2019]0393號)確認,公司2018年末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1.74億元。根據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報告》,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公司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規定的凈資產為負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公司2017、2018年度已連續兩年虧損,根據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報告》,公司2019年上半年虧損,如2019年下半年重大事項不能妥善解決,2019年度可能繼續虧損,公司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規定的最近三年連續虧損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根據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關于債權人申請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債權人重慶烽華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烽華公司")的《重整申請通知書》,因公司不能清償烽華公司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烽華公司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已于2019年1月18日向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安慶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前述申請能否被安慶中院受理、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確定性。根據《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烽華公司提出的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法院將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債權人將依法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或公司將依法在規定期限內制作重整計劃草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債權人將根據經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及《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清償順位獲得清償。如果重整計劃或重整計劃草案不能獲得法院批準,法院將裁定終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產。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3.4.1條第(二十一)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