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
自古以來,中國人就有(遺產)繼承的傳統,講究“子承父業”,講究讓祖輩辛勤積累的財富代代相傳。盡管繼承往往意味著有人死亡,但似乎誰也無法抗拒它!即便王侯將相,也逃脫不過。死亡無法抵抗,繼承也同樣如此!
來源:正版免費
我們之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會經歷遺產繼承,無論遺產(財富)多還是少,也無論來自配偶還是父母。在現行民法(繼承法)體系下,繼承是要講究諸多規矩的。那么,如何在法律支持下合法完成繼承呢?
2 繼承的法律規則
2.1 繼承開始的時間
什么時候才能開始繼承呢?分財產的大事兒,要是晚來一步,豈不是被人分完啦?
我們說的繼承,指遺產繼承,所以,要從親人死亡時開始,呃,抱歉。
那有沒有可能對方還沒死,他(她)的遺產就已經被繼承了呢?
還真有!所謂,人活著,錢沒了。事實上,多數人經歷的都將是生理性死亡,比如老死、病死、事故死亡等。然而,除了生理性死亡,還可能是社會性死亡!當然不是那種社死。
生病的老人 來源:正版免費
這里說的社會性死亡,指的是一個人失蹤太久,下落不明,無法確定生死,其配偶、債主這些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這人已經死亡了。因為法律不希望人的財產是無主的,盡管這人實際上可能還活著,但某些人等不了這么久啦!
荒島避難所 來源:正版免費
法院作出死亡宣告判決后,宣告的死亡時間就是遺產繼承開始時!
死亡宣告判決 來源:裁判文書網
被宣告死亡后,這人大難不死,多年后又回來了咋辦?
歸還財產唄,還不了的就適當補償。當然,惡意宣告他人死亡的,除了返還財產外,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46條、第48條、第53條、第1121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1條。
2.2 兩大繼承者梯隊
在參與繼承的人選中,分為兩組梯隊,也就是一共兩個梯隊的繼承人。第一梯隊繼承人有人繼承的,就沒第二梯隊的人什么事兒了,可以撤了;沒有第一梯隊的繼承人去繼承的,由第二梯隊的繼承人繼承。
哪些屬于第一梯隊的人呢?
配偶、子女、父母屬于第一梯隊。第二梯隊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總的來說,繼承主要以家庭為單位,主要在家庭內的上下兩代完成繼承。
繼承梯隊 來源:原創
注意,子女可不是指的親生子女那么簡單!還包括收養子女和過繼子女!
比較特殊的是,喪偶兒媳、喪偶女婿在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直接進入第一梯隊參與繼承!另外就是胎兒,雖然還在胎兒母親的肚子里,可能還未成人形,但法律仍然保護他(她)的合法權益,也就是將胎兒視為有資格的繼承人。
胎兒出生 來源:正版免費
那么,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再婚會影響繼承嗎?
結婚的女人 來源:正版免費
并不影響!不僅如此,任何人(組織)都不得強加干涉!否則就是違法,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21條、第1127條、第1129條、第1157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11條。
3 簡評
知道繼承的法律規則,我們才能更好維護自己利益。下期文章,我將重點說說哪些遺產可以被繼承,哪些行為將喪失繼承權,以及怎么獲得更多的繼承份額[靈光一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