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問:
近日,我在路上被一輛電動車撞倒,當時覺得沒大礙,同意對方賠給我200元,沒報警,只留有對方電話。事后我手指疼痛,去醫院拍片發現手指骨折,再找對方索賠卻被直接掛電話。我該如何維權?
吳窮律師解答:
建議今后發生事故,及時報案報交警處理,留下對方的真實姓名、電話、住址等身份信息。想要維權,你需要收集如下證據:
●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的證據。
●其他部門處理糾紛的相關證據。
●被告實施侵害行為的證據(當時的圖片、視頻等)。
●人身受到侵害及傷害后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有關照片等。
●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誤工費的證據(如醫療費單據,醫療部門準許專人護理的證明和護理費憑證,誤工天數和實際誤工收入的證據等)。
南國早報石慧瓊整理
9月10日(周五)值班律師
上午:林劍,廣西銳嘉弘律師事務所 擅長刑事辯護、婚姻家庭糾紛、繼承、房產合同糾紛、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訴訟、醫療糾紛、海事海商訴訟、拆遷補償、行政聽證等。聯系電話:1877671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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