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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和國慶同一天,8天假期里按理應該有4天節日和4個周末雙休日,除了10月1日、2日、3日之外,第4天的節日究竟是哪一天呢?這關系到員工加班究竟是給周末雙休日的雙薪,還是法定節假日的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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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節假日就是10月4日!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發文人黃慶)正當全國人民做著中秋國慶8天長假消遣計劃的時候,凱媒通訊公司的人力資源主管龔先生卻遇到了一個棘手的問題_中秋和國慶同一天,8天假期里按理應該有4天節日和4個周末雙休日,除了10月1日、2日、3日之外,第4天的節日究竟是哪一天呢,是算10月4日還是10月8日?
“這關系到員工加班究竟是給周末雙休日的雙薪,還是法定節假日的三薪。”發文人聯系上龔先生,龔先生說,“我們設想過幾種方案,一是10月4日或者10月8日算是第4天的法定節假日,這一天和10月1、2、3日一樣,三薪;二是我們想有沒有可能,10月1日既是中秋又是國慶的這天,算是六薪?!本W上搜不到答案,龔先生還咨詢了公司的法律顧問,對方同樣對此一籌莫展。后來,龔先生想到了撥打廣州12345政府服務熱線求助。
9月18日上午,12345熱線話務員王丹妮接到了龔先生的電話。當龔先生表明疑惑后,王丹妮立刻調取后臺知識庫進行查閱。但由于這是個政策并未明確的新問題,知識庫也無能為力,王丹妮于是答復龔先生,將盡快向上級人社部門了解,得到通知后立刻回復。
9月20日,龔先生的手機上收到了一條來自12345熱線的信息_“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2021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了明確。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_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_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終于‘破案’了!第4天節假日就是10月4日!”龔先生說,“這下我終于可以放心給加班的同事們準確計薪酬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