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德斌
4月16日晚19時許,北部灣航空GX8814濰坊-桂林-海口航班在起飛前的檢查中發現地面有硬幣。經機組人員詢問后,座位號為36J的男性旅客王某承認在登機時出于“祈福”目的向飛機投擲了6枚用紅紙包裹的硬幣,隨后相關人員將6枚硬幣全部尋回。出于安全考慮,北部灣航空決定取消當天的GX8814航班,對飛機發動機進行全面檢查后于次日安排補班飛行,148名旅客行程受到影響。旅客王某已移交機場公安做進一步的處理。(4月20日 紅星新聞)
看到這個新聞,真是令人無語了。類似事件各地已經上演多次,而機場、航空公司、媒體等也已重復聲明許多次,飛機不是“許愿池”,沒有祝福、護佑等功能,旅客不要再向飛機扔硬幣祈福。可是,仍然有旅客不當回事,做出此等非常愚蠢的舉動,不僅毫無意義,反而造成航空安全隱患事件,導致航班延遲飛行,耽誤其他旅客行程,亦要承受相關法律的處罰。
縱觀旅客向飛機扔硬幣祈福事件里,大都是將硬幣扔向機身,這就可能會扔進發動機,或者掉入地面,在起飛時被發動機吸進去。發動機是飛機上的關鍵部件,如果吸入硬幣后,將會損傷發動機外部葉片,甚或導致整臺發動機受損,引起發動機起火,最終失去動力,埋下巨大的安全隱患。可見,飛機一旦出事,就可能導致機毀人亡,損失可謂大焉,不可小覷。
而且,發生扔硬幣祈福事后,安檢人員基于工作流程,需要對飛機和旅客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無虞后,才能起飛。如此,不僅耽誤大家的時間,誘發旅客恐慌、焦急情緒,還造成安檢成本上升。如果硬幣落入發動機里,則要將發動機拆開尋找,假如造成損壞,維修成本也非常高。由此,每一次出現類似事件,航空公司的損失就高達數萬元、數十萬元之巨,至于給其他旅客造成的損失,更是無法計量。
據《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二十五條_禁止盜竊、故意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救生物品和設備;危及飛行安全和擾亂航空器內秩序的其他行為。違反該條例規定的,應按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一般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近年來,各地發生的多起旅客向飛機扔硬幣事件,當事人都接受了相應的處罰,但是各地仍然不斷出現,不免令人感到費解。
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旅客往飛機上扔硬幣祈福,主要是受傳統觀念影響,且基本上都是不懂法,不了解發動機的精密性和脆弱性,以及扔硬幣所埋下的安全隱患。因此,有必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發揮法律警示效力,以防再發生扔幣祈福的荒唐事。機場和航空公司也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官方網站、微博、公共號、機場廣播、宣傳手冊、口頭告知等多種途徑,普及正確的乘機流程,告知違法后果,及時提醒旅客,不要再把飛機當成“許愿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