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汪洋)3月19日記者從保定市警方獲悉,該市滿城區一名女子手機失竊后,銀行卡上的錢被轉走。警方破案后解開謎團:該女子在手機里存儲的身份證照片、銀行卡等信息被犯罪嫌疑人利用了。
3月1日16時許,于女士到滿城區公安分局城關派出所報警:她的手機在前一天被盜,當天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時,發現銀行卡內的錢已被人多次盜取。
警方迅速展開偵查,通過查詢銀行交易信息及街邊監控錄像,很快確定與于女士同村的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2日上午,李某迫于壓力到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查,李某因積累的債務較多,為了償還欠款動起了歪腦筋。2月29日下午,李某路過本村小賣部門口,趁于女士購物時將其放在電動自行車筐內的手機偷走。次日凌晨,李某利用手機里存儲的身份證照片、銀行卡等信息,通過一番操作,將于女士微信和銀行卡里的錢盜取。
警方提醒,發現手機被盜后一定要及時報警,并在第一時間通過客服掛失電子賬戶和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