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9日 08:46:37
來源:鳳凰網華人佛教
圖片來源:鳳凰網佛教 攝影:曹立君
“角色”貌似屬于社會學范疇,紐科姆認為“角色是個人作為一定地位占有者所做的行為”,而林頓認為“當個體根據他在社會中所處的一位而熟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時,他就扮演著相應的角色”。通俗地講,角色就是一個人明確知道自己所處的身份和位置,知道自己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今天從佛教的角度,談談居士“角色”。
有位居士信心滿滿地對我說:“自從我學佛以來,思想境界大有提高——我已經放下了,我連‘空’也放下了!”我問:“你家里有存款嗎?”居士說有呀!我說:“那好吧,明天你把所有的存款都交給我,可以嗎?”居士聽后很迷惑,我說你不是連“空”都放下了嗎,難道連存款也放不下?居士聽后,不說話了。
還有一位居士對我說:“自從我學了佛,我開始厭惡生意場上的應酬,甚至連生意都不想做了,就想一門心思學佛。”居士解釋說,生意場上人際關系太復雜,每天陪笑臉,處處說假話,而且每天遇到的騙子也不計其數,活著真是累!既然感覺到了“累”,說明“有漏皆苦”的真理應驗了。正如某名山的一位大和尚所開示的那樣:“世間的一切,遠看是樂,近看是苦;粗看是樂,細看是苦。”世間人生的本質屬性為“苦”,真實不虛。
說到這里,讓我想起一位劉姓居士。這位劉居士法學碩士畢業,服務于律師所,為深圳為幾家大型國企做法律顧問。有次她對我說,她不想當律師了,想出家。我問為什么,她說律師就是替當事人作無罪辯護——明明知道是有罪的,可還要絞盡腦汁為其開脫。后來,劉居士舍棄了數十萬元的年薪,到五臺山出家去了。
對于居士們修學佛法,坦率地說,我并不主張他們過于深入,更不主張居士們不加選擇地修學僧人專修法門——有一位居士想修四念處。我對她說,你最好別去修,容易出問題。作為居士,把一些佛教基礎名相搞清楚,然后按照一些簡易的法門去如實行修就可以,沒必要在教理上著力較勁。佛教傳入到中國后,居士的修持次第沒了,最后只剩下念佛法門。而在早期佛教中,佛陀將居士的修習法門分為世間和出世間兩個次第,世間次第就是“三論”:施論、戒論與升天論,這是居家人士修學的重點法門。所謂“施”,就是財布施。在家人行財布施,出家人行法布施,從經濟學來看,也是一種交換行為,用不著去神秘化或妖魔化。
雖然財布施種類繁多,但在早期佛教中主要體現為“四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或房舍、衣服、飲食、湯藥)。然隨著時代的進步,“四事”最后均可以貨幣形式進行等價交換。如果按這個邏輯推演,身為居士,當務之急是要給自己找準“角色”——就好像戲曲演員,老生和花臉,其實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作為居士,如何找準自己的“角色”?我覺得可以從四個方面入手:
1、堅定信念。身為居士,首先要有信仰,而且信仰要堅如磐石,切不可半信半疑。在《雜阿含經》中,佛陀對摩訶男說:“于如來所正信為本,堅固難動,諸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余世間所不能壞。”
2、立足俗務。具體地來說,居士們以處理俗務為要旨,不要過多過深地參與到佛教事務中來——諸如晚清民國的一些居士,以正統自居,對僧人頗為不屑,對僧團內部事務也熱心過了頭,其實是把精力用錯了地方。從居士本身角色而言,首先要處理好家庭鄰里關系,其次要把自己的事業打理好,理順各種工作關系,繼而還要籌劃子孫后代的培養。就是說,自己家的事情要多操心,佛教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從某種意義上說,存在的,便是合理的。
3、累積財富。既談四事供養,總要一定的物質基礎,慧遠大師說“廣積資財,居財之士,名為居士”,宋代《祖庭事苑》也把“居財有富”列為居士的四德之一。雖然佛教講“心香”“虔誠”或“如法行持”均為供養,但那是無上供養,在現實世界里,還是要以物質形態來作為標準的。從小的方面講,居士須安心工作,好好賺錢,為家庭累積更多的物質財富;從大的方面來說,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也是居士的角色定位之一。
4、護持三寶。從當代來說,僧人能夠披上袈裟也屬不易,遑論出現曠世奇僧?對此宣化上人說,法師們也是凡夫之軀,還會有一些習氣,切勿用圣人的標準來苛求他們。我認為居士當需從三個方面來護持三寶:一是“敬”字當頭,盡量不要用個人知見來評斷僧團的作為與是非;對法師評價實事求是,不吹捧,不貶低。二是如法供養,多多供養僧團大眾,少供養特定個體(這點在《阿含經》中交待得很清楚);三是要講規矩,到道場里來,不指摘,不是非,服從常住安排。
總之,從目前情勢而言,僧與俗之間還是有著一定的不同,二者所飾演的角色也各不相同——雖然這種角色差異可能會逐步縮小甚至模糊。從居士角色來說,好好地把現實人生經營好,努力建設人間凈土,才是居士們真正需要飾演的最重要的“角色”。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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