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邢臺3月16日電(張鵬翔 王國惠)河北省清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16日透露,經過縝密偵查,清河警方破獲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江駕車與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導致1人當場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江已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3月10日6時46分,清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清河縣王官莊至孫莊鄉間公路白佛莊路口北側看見地上躺著一個人,人已死亡,請出警處理。
經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現場無其它車輛及人員,基本認定此案為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案件,初步判斷肇事車輛逃逸方向系由南向北行駛。
警方迅速成立了“3.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專案組,展開案件偵破工作。警方詳細了解周邊村莊的道路情況,并通過走訪案發現場周邊村莊,尋找目擊群眾,從而確定死者身份。調取周邊卡口監控視頻、抓拍圖片及事發現場周邊地段的民用監控設備。同時,收集現場遺留的車輛散落物進行車型判斷。
通過多方偵查,最終確定死者王某貴,清河縣壩營鎮左莊村人。經過“大數據”仔細篩選甄別,認定肇事車輛系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黑色小型轎車,肇事時間為3月10日00時17分許。因事發凌晨,光線較暗,監控視頻模糊不清,且無目擊者及過往行人,無法對車輛品牌、型號及車輛號牌進行甄別。后經過警方通過專業技術進行多次比對后,最終確定肇事小型轎車為比亞迪牌小型轎車。
民警夜以繼日地對事故發生地周邊村莊的比亞迪牌小型轎車進行摸排,共摸排出70余輛同型號的轎車,經過堪驗和痕跡比對,王官莊鎮王洼村的這輛具有肇事嫌疑的黑色比亞迪牌小型轎車終于被找到了,車主李某江也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李某江,于2020年3月10日00時17分,駕駛冀E5***3小型轎車與行人王某貴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李某江駕車逃逸,造成王某貴當場死亡,車輛不同程度損壞。3月13日,清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李某江以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江已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