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3月16日電(記者 吳蘭)除出現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等13種情形外,安徽出臺《指南》明確個人獨處、開車時和獨自在室外空曠且人員稀少地區等情形,可不佩戴口罩。
根據分區分級差異化管理有關要求,結合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認識,科學精準指導公眾做好自我防護,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辦公室16日印發《低風險地區社會公眾口罩使用指南》。
一、需要戴口罩的情形
1.出現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
2.前往醫療機構就診或探望病人。
3.與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病人接觸。
4.前往機場、火車站、高鐵站等人口密集場所。
5.通風不良或密閉工作場所。
6.醫療機構、機場、高鐵站、火車站等場所工作人員。
7.從事與疫情相關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員。
8.實驗室從事病原檢測人員。
9.乘坐出租車、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
10.前往通風不良的商場、超市購物,前往銀行辦理業務。
11.前往展覽館、美術館、圖書館、博物館、理發店、美容院、賓館、招待所等公共場所。
12.服務型行業公共場所提供服務的人員。
13.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二、非必需佩戴口罩的情形
1.個人獨處、開車時。
2.獨自在室外空曠且人員稀少地區。
3.安康碼均為綠碼且居家家庭成員中均無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
4.無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且安康碼均為綠碼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時,間隔距離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積不少于1平方米(按要求必須佩戴口罩的特殊行業、崗位除外)。
5.均無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且安康碼均為綠碼的人員開會時,參會人員間隔距離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積不少于1平方米。
6.空曠地區戶外鍛煉,且無人員聚集時。
7.年齡極小的嬰幼兒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