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金茂:青島項目借款方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海爾集團及其員工 來源:東方財富網
原標題:中國金茂:青島項目借款方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海爾集團及其員工
2月21日晚間,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披露了一則關于提供借款的補充公告。
此前于1月2日,中國金茂發布公告稱,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青島金茂向項目公司提供借款。對此,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后,中國金茂董事會提供項目公司的控股公司恒鑫合創最終實益擁有人身份的補充資料。
具體而言,恒鑫合創由海爾集團公司間接持有其49.46%的權益、青島海創客管理咨詢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其35%的權益,其余權益由三名中國籍自然人間接持有,而該等自然人均為海爾集團公司的員工。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1月2日公告顯示,中國金茂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青島金茂置業有限公司與青島恒鑫合創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及項目公司簽訂合作借款協議。據此,青島金茂同意向項目公司提供總金額不超過36.88億元的借款,按年利率10%計息。
恒鑫合創已于近期競得地塊A及地塊B的土地使用權,并已設立全資附屬公司項目公司A(青島海璟永創置業有限公司)及項目公司B(青島海璟云創置業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地塊A及地塊B的開發。此外,恒鑫合創擬參與投標地塊C的土地使用權,并已設立全資附屬公司項目公司C(青島海璟恒創置業有限公司)作為投標主體。
目前,地塊A及地塊B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合計為36.28億元。
而青島金茂擬就該等地塊的開發與恒鑫合創開展合作。根據合作借款協議,各方同意,青島金茂有權向恒鑫合創收購各項目公司60%的股權。青島金茂將根據地塊C的獲取情況以及對該等地塊經濟指標的測算結果,于合作借款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政府發布地塊C的掛牌公告后7個工作日止的期間內,決定是否進行股權收購。
若青島金茂選擇進行股權收購,青島金茂將與恒鑫合創及相關項目公司簽訂正式合作協議及股權轉讓協議。在股權收購完成前,青島金茂同意根據合作借款協議向項目公司提供借款。
據了解,上述借款金額乃根據地塊A及地塊B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讓金金額以及開發地塊A及地塊B的短期資金需求而定。借款將由中國金茂以內部資源撥付。
中國金茂方面表示,青島金茂向項目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與恒鑫合創深入落實合作開發各項事宜,充分發揮相關各方資源優勢,共同爭取項目收益優化,為集團在青島市的優質土地資源儲備進一步擴大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