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IPO日報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2月21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決定廢止18部證券期貨規范性文件,目的是為了做好新修訂的《證券法》的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構建更加科學的證券期貨法規體系。
證監會表示,此次廢止18部規范性文件主要對不完全適應證券市場發展實踐、不適應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不符合上位法規定、所規范事項已不存在或已執行完畢、或者已有新的規則予以規范的制度文件等,予以廢止。
需要注意的是,在被廢止的18部規范性文件中,包括廢止“關于在借殼上市審核中嚴格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標準的通知(2013年11月30日證監發〔2013〕61號)”。
那么,廢止“借殼上市執行IPO標準”是否意味著放松借殼上市的標準?對上市公司和整個借殼市場又有著什么影響?
“當年(證監會)為了盡快確立這項規則,采用臨時通知的形式,后來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已經明確了(借殼上市)要符合首發要求,所以這個臨時通知就用不到了,現在才會廢止。”投行專業人士趙笏陽接受IPO日報采訪時表示,借殼上市的標準并未放松,上述文件的廢止對借殼市場基本沒有影響。
一位私募投資人士也持類似的意見。“廢止上述通知是因為上位法發生變化等原因,文件已不符合上位法規定,而非不能完全適應現實需要。”
據悉,證監會2019年10月修訂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針對重組借殼上市有這么一款規定: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
由此可見,借殼上市仍然需要執行IPO標準。
2019年下半年,證監會宣布,創業板正式放開借殼限制、恢復借殼配套融資,借殼市場似乎迎來了春天。同時,伴隨著并購市場的回溫,借殼上市的申請數量也在增加,但真正實現的借殼上市卻仍是少數。
據IPO日報不完全統計,2019年A股市場共計披露了12起借殼上市的方案,而2018年全年進行的借殼上市是9起,有所增長。在這12起借殼上市中,已完成的有2起,分別是愛旭科技借殼上海新梅,居然之家借殼武漢中商;獲得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審核通過的有2起;3起待審核;剩余5起已終止。
這意味著,借殼上市的終止率仍高達41.67%,借殼標準也并未放松。而這些公司終止借殼的原因多為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是因為繼續推進本次重組無法達到雙方預期。